长春出租车是个人的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长春出租车不是个人的。
部分小点的城市还存在完全个体的出租车,但近年也在逐步成立相关统一出租车管理公司将个体出租汽车纳入统一管理范畴;还有一些城市处于过渡阶段,不批准新的个体出租车,原有个体出租车经营权不再延长,逐步淘汰。
出租车,供人临时雇佣的汽车,多按里程或时间收费。台湾称作“计程车”,湖南、广东及港澳地区称为“的士”,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一带则称为“德士”,上海称作“差头(cā dǒu)”出租车英文“taxi”为“taximeter”之略称,即为“计程表”或 “里程计”。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租车并不是谁都可以随便乘坐的。当年,出租车专门负责接待来穗的外国元首、政府首脑与高级官员、参加交易会的外商、海外华侨、港澳同胞等等,被誉为广州市的“国宾车队”,需要外汇券才能乘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发展为定点候客,乘客到站找车,司机接单载客。
而司机完成一趟接待任务后,必须空车赶回服务点等候下一次的出车指示,不得中途载客。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市民对出租车的需求也日益增长。1978年春天,毗邻港澳的广州逐步打开对外开放的窗口,一些新的经营观念和服务方式开始冲击南粤大地。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48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