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有什么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扩展资料:
立法经过
2020年6月18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共10章77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20年6月22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7月21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移交接收、第三章退役安置、第四章教育培训、第五章就业创业、第六章抚恤优待、第七章褒扬激励、第八章服务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2020年10月13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主要内容包括十一部分。
一是明确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和工作体制;
二是规范移交接收工作机制;
三是明确分类安置方式和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配套制度;
五是创新教育培训举措;
六是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措施;
七是加大优待帮扶力度;
八是强化褒扬激励制度功能;
九是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十是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是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配套。
扩展资料:
202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次审议后,于6月22日至7月21日期间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退役军人对这部法律草案高度关注。中国人大网共收到132845位网民提出的820689条意见。此外,还收到群众书面来信20723封。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军队有关部门也收到了一些关于修改完善草案的群众来信。
法律草案在修改过程中认真考虑并充分吸收了社会公众的意见。主要是完善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体现保障法的特色;二是加大保障力度;三是具体化一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