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有承包土地(土地)并有劳动能力但不耕作的人。
3、家庭成员赌博、吸毒或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4、拥有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如汽车、奢侈配件、昂贵配件等。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以欺骗手段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审批程序
1、适用。户主应当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地的镇、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价,并进行初步审查的家庭状况声明对象,并公布初审结果村里3-5天,并指导他们填写“申请审批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同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全部材料。
3、审计。乡人民政府在检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成后,正式接受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了一个验证,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贴,第二个村民委员会发表的3-5天,不符合条件的乡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资格审批管理机关提交县级。
4、批准。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报告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家庭核查,审查,依法审批,符合享受农村居民的好处,注意在村民委员会又发布了第三名单3天,对象没有反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接收存折,和享受农村居民待遇的待遇不符合书面通知申请人的。
扩展资料:
1997年下半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这是一个关键时刻,只要稍加帮助就可以完全覆盖,如果没有外部动力,进展可能会缓慢。要在这一制度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央政府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基本制度安排。近年来,随着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改善民生、解忧解难、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强调,确保基本生活困难的人们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增加政府投资,加强部门协调,加强监督和问责制,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全部覆盖。
《意见》要求加快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低保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近年来,中国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专家警告说,中国应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保
二、农村低保一年只能办一次吗?
不是的。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只要认为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均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低保没有一年只能申请一次的相关规定。
三、低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低保标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各地也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出台了当地低标标准制定的政策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低保标准,不存在不公开、不透明问题。此外,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区域发展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全国制定统一的低保标准的条件还不成熟。
(二)关于低保对象认定。2019年,民政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25号),对农村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刚性支出以及辅助指标等方面的认定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也普遍出台了实施细则。
(三)关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问题。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涉及到低保方面,很多地区是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和保障标准的差额进行核算下发,同时也有在申请人家庭收入基础上, 按照困难程度分区、分档进行发放低保金。因为地区经济状况、人口情况有所差异,每个地区的低保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实际的补助金要以地方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条件可咨询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021-12-13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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