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和二十五岁时候的爱情观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
十八岁的时候,想要找一个我爱的人,无论对方是否爱着我,我不在乎,我只要我爱对方就行了,如果让我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即使山珍海味也如同嚼蜡一般无味,而如果让我跟一个我爱的男生在一起,即使他不爱我,我只在乎我此刻拥有他,他爱不爱我我无所谓。
二十五岁的爱情则是,我想的一个我喜欢的,只要喜欢就好,不要那么爱,但是他一定很爱很爱我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我爱累了人,我想别人好好爱我了,十八岁的时候,用尽了我所有爱人的勇气,没有勇气再毫无保留的去爱一个人了,所以我只要爱那么一点点,但是对方一定要爱我很多很多,这就是十八岁,与二十五岁时候的爱情观。
十八岁花季的年纪,这个时候对爱情充满了幻想,对未来也有无限的期待,总觉得自己一定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王子,公主,一定要遇到最最爱的那个人,然后两个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时候总以为,有爱就足够了,也以为只要相爱,就可以相爱一辈子。
那时候的爱情最纯真,所有的爱都只是因为喜欢,不加入其他,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在一起,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那个人,不会因为那个人是否有钱,经济条件如何,也不会因为对方的外在条件有多好就钟意对方,那时候的爱情,只源于最原始的心动,见到对方的脸红心跳。
可是二十五岁以后则不同了,经历了什么都不在乎的爱情,才发现原来所谓爱情不是天长地久的,原来爱情是会随着时间而变谈的,大家都不再是当初那个只凭喜欢就可以决定跟着对方天长地久的年纪了,过了那个年纪,只想着平淡安康喜乐就好,什么轰轰烈烈一点也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