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名字,这个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名字,这个房子当然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女方搞清楚这一点。
一、婚前行为
男方在婚前买房子的行为叫作婚前行为是与婚后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在结婚前与女方最多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是没有法律上的任何事实关系,所以女方即使写了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还是属于男方个人私自。
二、婚后财产无关
当初男方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是利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买的,根本就没有用到婚后的财产,所以女方是不能享有房产。更何况在婚后的时候,女方也没有对这套房子有任何的付出,也没有任何的财产关系,所以不能对这套房子有任何的权利。两个人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女方可以享有居住权,但是不能拥有处置权,这样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房产证名字不代表一切
虽然女方在婚后要求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两个人在选择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可以追究房产的财产问题。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奉献的人而言,不可能白白的掉馅饼,也不可能就拥有一套房子。这就可能会误导很多人因为离婚而来争房产,这样就会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种恶习。
在我看来夫妻关系好,房子是谁的写谁的名字,其实都没有多大关系,两个人又不会选择离婚,那么计较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应该在婚姻里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去计较太多,这样只会徒劳伤心,也是不必要的麻烦,爱一个人就应该学会尊重,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