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法律分析:房产可以过户给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该房产可视为父母对其的赠与,无需专门办理其他手续。一般情况下,法律不会禁止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但是其在办理时必须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还要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的姓名。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监护人出售或转让该产权时,必须出具证明该处分行为不危害未成年人利益。即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