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商标权作为一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一种无形财产当然是可以转让的。
一、商标转让的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
的方式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转让注册商标的。在实践中,大量的商标转让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
(2)继受转让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注册所有人(自然人)
死后,有继承人按继承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另外一种是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转移。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
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流程
在我国,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转让注册商标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转让流程包括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办理手续,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加盖公章)。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费。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6-10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办理商标转让时,可以自行去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