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名词解释
倾销( Dumping),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一般来说生产厂商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回购出口产品。
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较国外的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垄断厂商会发现实施倾销有利可图。由于倾销实施低价策略,虽然可以扩大出口,但是存在利润下降和亏损风险。因此,倾销必须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例如,出口国政府高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外国商品进入以维持国内垄断高价、弥补出口损失,防止出口商品倒流。出口国政府负担出口亏损,对内高价收购、对外低价倾销。出口商在挤夸竞争对手、垄断国外市场后抬高价格以弥补倾销阶段的损失等等。
倾销:用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大量抛售商品,以便击败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然后再大大提高商品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法律定义: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因此,法律上所指的倾销,有以下三个构成条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
(3)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同时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低价销售行为,才能够依据反倾销法采取反销售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应对措施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受到损害的国内工业的申诉,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和措施。反倾销是以前的《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所承认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