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组成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直接工程费,即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2、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
3、计划利润,即相关单位对于建筑工程之后的利润规划。
4、税金,即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具体工程材料信息价可咨询造价通。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量流动基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建设项目投资,亦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我国现行的制度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