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
本文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被捕时、被害后的情形,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之情。
主要内容
本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是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1927年,军阀张作霖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率兵进关,占领河北、山东等地,以武力威胁正在胜利北阀的国民革命军,还下令通缉在北京坚持革命斗争的李大钊。在审问李大钊时,李星华高度赞扬了李大钊在敌人面前沉着、镇静、处变不惊、坚贞不屈的品质和为革命献身的精神。
本文是回忆录。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中心思想
本文记叙了李大钊同志在被捕前后和敌人作斗争的感人事迹,歌颂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大义凛然的高贵品质。
结构分析
本文按事情发展顺序可分为五段:
第一段(第1自然段):讲“我”永远忘不了父亲被害的日子。
第二段(第2~7自然段):讲父亲被捕前在局势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仍坚持革命工作。
第三段(第8~19自然段):讲父亲被捕的经过。
第四段(第19~29自然段):讲父亲在敌人的法庭上非常坚定、沉着。
第五段(第30~33自然段):讲全家人得知父亲被害后的消息后无比悲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