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购房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贵阳目前暂时没有购房政策,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不限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5.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连续3期;
6.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
(1)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按法规要求)条件; 申请人为个人办理。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第三十二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十四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第三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王律师
擅长房产、劳动、刑事等
杨律师
擅长民事、婚姻、劳动纠纷等
范律师
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
朱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借贷纠纷等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