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何改派报到证
毕业生如何改派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毕业生如何改派报到证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报条件
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毕业之日起),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三年。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到地址因区划调整与原址不符的;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原籍的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同意接收的;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后,落实新的就业单位的等。
每位毕业生需持《报到证》至其报到单位报到,因故要改派其它单位。如果符合改派条件,经省就业办同意,提供以下资料:
1、原报到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解除用人关系的.证明;
2、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接收函;
3、原来的报到证。按约定时间办理改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
2、申请人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并盖章;
3、申请人持原《报到证》原件、手续齐备的《调整改派申报表》、身份证,办理新《报到证》;
4、申请人持新《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再到新用人单位报到;
5、提供接收函、调档函、迁户函三个函进行办理。
毕业生可于提交材料的次月初前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领取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可找人代领,需提前将本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交给代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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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遗失补办:
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自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报到证遗失声明的申请(申请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原报到证编号等信息),即可办理。
报到证补发:
因放弃读研而要求就业的,补发《报到证》期限为毕业生毕业当年办理,并备齐以下材料:
1、放弃读研而要求就业的书面申请,现录取学校教务或招生部门出具同意弃学证明;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证明等;
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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