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私人老板不给钱我要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被拖欠工钱时,讨回工钱的方法:
1协商。被拖欠工资时,其实最好的方法是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因为若是协商成功,相对于其他方法来说更加省时省力省财。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解决。
2、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第一,要找对劳动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省一级叫劳动监察总队,在地市一级叫劳动监察支队,在区县一级叫劳动监察大队。第二,本人亲自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填写投诉书即可。
3、仲裁。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时效,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诉讼。可以在被拖欠工资的第一时间就申请支付令,但是只要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自动失效了,还不如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劳动仲裁过后不服仲裁结果或者仲裁过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都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