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需要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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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公司的车过户到个人名下需要交增值税,公车过户个人需缴纳4%减半的增值税和市场交易费,税费交由国税局,而交易费而交由二手车市场;公户车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变更至个人名下是属于变更固定资产所有权,而变更固定资产则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买车辆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过户时则按照17%来计算销项税额;相反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过户时按3%的征收率减2%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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