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保险共同丢失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补办后的新保单与原保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当发现保单丢失后,被保险人可以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接通电话后,按照提示选择人工服务,然后向工作人员说明保单丢失情况,主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及保单相关信息,等待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验。如果查验到该保单,保险公司会向客户派发此保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华保通
2024-11-27 广告
2024-11-27 广告
深圳市华保通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为客户办理海运保险、空运保险、陆运保险、铁路保险、快递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货运险服务。...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华保通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