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斛粮食是多少公升?
在古代,斗、石都是容量单位,来看看计量单位的发展史。
隋唐的时候,隋朝一斗等于三汉斗,《隋书·律历上》有记载“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
唐宋时期,度量衡基本上沿用隋制,制度严明,单位量值相对稳定。度量衡分大小二制,三小斗为一大斗。
宋代改进了容量单位,将原十斗为一斛,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为一石。
元代度量衡承袭唐制,单位量值比宋代又有增大,一斤约合今625克。
明代度量衡承袭前制,衡量一斤约合今593克。
清朝度量衡基本上承袭明制,每升合今1035毫升,每斤合今597克。同时,清政府还规定:容量以升为主单位。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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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汉代为例,新莽铜嘉量(王莽时期)一斛的水容积为20点0975公升,该数据出自《新编中国文史词典》1989年版。
其他历代的斗、斛计量单位,需要分两步计算,以斗为例:
《汉书·律历志》中提到,新莽铜嘉量有含有龠、合、升、斗、斛这五种计量单位,并且“重二钧”。以及一斛十斗、一斗十升等记载。
明·顾炎武《日知录·权量》有记载历代基于一些斗、斛计重,均有出处。
这里再举例一下,
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定公八年》「(北)周、隋斗称于古三而为一」,
《隋书·律历志》「(南朝)齐以古升五升为一斗」
这两处提到的古、古升,均为新莽铜嘉量中的单位。因此可以得知,北周及隋代的一斛约为现代的60.27公升(以水为概),而南朝齐的一斛约为现代的10公升。而后则需注意,隋唐以后出现了容量的变化。在宋代则是一斛五斗,继而是在元承唐制,明承宋制,清承明制的基础上,历代随着时间变化及地方发展,均有一定变化。所以提问只问“古代”,就只能泛泛而论。
关于粮食(重量)问题的一点解释。
根据《汉书·律历志》可以得知,斗、斛为粮食计算单位的前提,是基于黄钟(律)之龠,千二百黍可以装满一个音若黄钟的律管(定音器),继而才是龠合升斗斛。但是粮食本身因种类的不同,有大小圆长的差异,因此当它作为计重使用时,不能作为一个准确的计量单位。
不过这个问题,斗石等单位也同样存在,也同样容易引发石斛之间是否异名同量,或异名异量的争论和实际变化。
这一点如果举例的话,像是明代张自烈《正字通》中就有提到,比如「今制五斗曰斛,十斗曰石」。再者像是清代民国之后,国内一些地方出现的一斛约得二斗五之错谬,或许与宋代沈括《梦溪笔谈·汉人酿酒》里的那句「然汉一斛(酒),亦是今之二斗七升」有关,没准是地主老财为了收租,唬骗佃农而出现的发展也不一定呢。
总之,如果是因小说读物之类的好奇,在这方面注意一下就好,不用刻意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