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发挥什么作用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总作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是维护社会安定的“稳定器”
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企业深化改革起着促进和保证作用。企业富余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必须得到适当的生活保障,才能为企业参加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使新老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调节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过分悬殊,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分配。这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社会保障在扶贫转型过程中仍存在制度设计碎片化、各类扶贫主体缺乏协同性、相对贫困人口自身内生动力不足以及贫困家庭资产匮乏等问题。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
一是优化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的制度设计。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制度的统筹设计,实现整体性治理。一方面,应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等制度的有机融合,使其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发挥整体性作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嵌入相对贫困治理政策设计时,应重视反贫困组合与配套,形成相对完善且相互补充的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体系。其一,政府在制定扶贫资助标准时,针对不同贫困程度家庭的扶贫资助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虑及各种重要的影响因素,如人口密度、交通设施、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因素。其二,考虑到偏远贫困地区医疗水平有限,贫困群体家庭成员有异地就医需要时,政府可以根据其异地就医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状况,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减轻异地就医给贫困人群带来的经济压力。
二是加强各级、各地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在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部门间的协同治贫方面,应不断加强不同级别、地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高不同社会保障与扶贫政策间的协同性和耦合性。同时,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部门的“一站式服务”机制,通过常态化的跨部门协作,提升整体的反贫困效果。另外,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需要把相关新兴技术加快应用到相对贫困群体识别、部门间信息共享、返贫风险预警等领域。
三是提升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相对贫困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较强的工作,既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也需要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输血”不如“造血”,扶贫重在同扶志、扶智深度结合。因此,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群,可以鼓励以工作换取相应的社会福利,充分开发人力资本潜力,不断激发自身内生动力。另外,可面向相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在扶贫转型阶段,由于保障性扶贫措施具有制度性供给特点,而且中央明确表示制度性的供给政策不会因为脱贫攻坚结束而停止,因此应为相对贫困人口提供合适的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其脱贫致富能力。
四是鼓励相对贫困家庭的资产建设。在扶贫转型过程中,绝对贫困阶段的贫困家庭资产政策不宜强行移植于相对贫困阶段的贫困家庭。在相对贫困阶段,政府应鼓励贫困家庭进行资产建设,使其真正摆脱“贫困陷阱”。一方面,对于相对贫困家庭成员参加的某些社会保险,国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相对贫困家庭发家致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帮助贫困家庭成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免费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险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企业深化改革起着促进和保证作用。企业富余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必须得到适当的生活保障,才能为企业参加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使新老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调节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过分悬殊,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分配。这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社会保障在扶贫转型过程中仍存在制度设计碎片化、各类扶贫主体缺乏协同性、相对贫困人口自身内生动力不足以及贫困家庭资产匮乏等问题。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
一是优化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的制度设计。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制度的统筹设计,实现整体性治理。一方面,应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等制度的有机融合,使其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发挥整体性作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嵌入相对贫困治理政策设计时,应重视反贫困组合与配套,形成相对完善且相互补充的社会保障与扶贫帮困体系。其一,政府在制定扶贫资助标准时,针对不同贫困程度家庭的扶贫资助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虑及各种重要的影响因素,如人口密度、交通设施、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因素。其二,考虑到偏远贫困地区医疗水平有限,贫困群体家庭成员有异地就医需要时,政府可以根据其异地就医过程中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状况,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减轻异地就医给贫困人群带来的经济压力。
二是加强各级、各地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在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部门间的协同治贫方面,应不断加强不同级别、地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高不同社会保障与扶贫政策间的协同性和耦合性。同时,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部门的“一站式服务”机制,通过常态化的跨部门协作,提升整体的反贫困效果。另外,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需要把相关新兴技术加快应用到相对贫困群体识别、部门间信息共享、返贫风险预警等领域。
三是提升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相对贫困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较强的工作,既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也需要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输血”不如“造血”,扶贫重在同扶志、扶智深度结合。因此,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群,可以鼓励以工作换取相应的社会福利,充分开发人力资本潜力,不断激发自身内生动力。另外,可面向相对贫困人口免费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在扶贫转型阶段,由于保障性扶贫措施具有制度性供给特点,而且中央明确表示制度性的供给政策不会因为脱贫攻坚结束而停止,因此应为相对贫困人口提供合适的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其脱贫致富能力。
四是鼓励相对贫困家庭的资产建设。在扶贫转型过程中,绝对贫困阶段的贫困家庭资产政策不宜强行移植于相对贫困阶段的贫困家庭。在相对贫困阶段,政府应鼓励贫困家庭进行资产建设,使其真正摆脱“贫困陷阱”。一方面,对于相对贫困家庭成员参加的某些社会保险,国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相对贫困家庭发家致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帮助贫困家庭成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免费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险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15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