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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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抖啰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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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正当如此,全世界的人类都应当有着自己的读书故事吧。那你想不想听一听我的读书故事呢?好,那就听我讲讲,我和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最喜欢看的书,非它莫属——《皮皮鲁和机器猴》,因为它实在是太好看,太吸引人,太令人着迷了。它的好看,就体现在机器猴大战想得到它的人类;它吸引我,就体现在机器猴的出生过程;它令人着迷,体现在机器猴惩罚人类。假如换了是你,你也一定会深深着爱上它。

  有一次,我拿着这边新书,才刚看了一会儿,就被妈妈叫我去买盐。刚走出家门,我就把买盐的事忘得一清二楚,脑子里尽是机器猴:机器猴后来怎么样了?他会被人类利用吗?他会被人杀害吗? ……我一边走一边走想,结果却忘了看路, "哎哟"一声,我撞到墙上去了。过了晌午,我才渐渐回忆起买盐的事。我飞快地跑去超市,心里却还是惦记着机器猴。我买了包盐,马上飞快地跑回家,把盐放下,又翻开我最爱的书,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

  晚上的时候,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到了睡觉的时候,只能带着对故事下文无限思念的心情上,含"泪"上床。谁知,我思念的机器猴竟变成了我的一个梦——在梦里, 有四个神枪手把枪对准了我,我就是一只机器猴,我一发功,"嘿嘿"子弹拐弯,将它们全部变成了"对眼",他们的神枪手荣誉从此消失……

  莎士比亚的这句话果然说的没错,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伴我成长。

  【第2篇】

  寒假我读了一本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集《百万英镑》。我对书中的主人翁亨利的遭遇记忆犹新,感慨万分。一开始主人翁一贫如洗,自从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后,发生了许多戏剧性的故事,耐人寻味。

  我印象最深的是亨利得到百万英镑后到一家服装店买衣服的那件事。当时亨利想换掉身上的那身褴褛的衣服,他走进一家服装店,店员们看到他穿的那身破衣服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又冷漠又傲慢。亨利想买一件差一点的衣服,店员扔给他一件最蹩脚的衣服。亨利穿上后既不合身也不好看,但是衣服总算是新的,勉强可以穿。当亨利打算卖下它时,店员们摆出一付刻薄、嘲笑的架子。他们嘲笑亨利买不起这套最差的衣服,当亨利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时,店员们那一付刻薄、嘲笑的嘴脸马上被牢牢的定住了,像被冰住一般,那窘态一直保持到店老板出来。老板看到那张百万英镑后对亨利又是点头 又是哈腰。像见到了一位大人物,还无端地送给亨利几套又合身又漂亮的衣服,一群势利小人模样被作者刻画地入木三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或看到大人们以貌取人的事。我们小学生千万不能做以貌取人的事,我们纯洁的心灵千万不能让大人们的势利给侵蚀了。

  【第3篇】

  " 看了水浒传,我感到在北宋末期,在奸臣当道的时代,还有一支正义、人才济济的队伍——梁山泊,里面的人员都是智勇双全,他们以见义勇为而骄傲。我有几个特别喜欢的人物:宋江、吴用。

  宋江,我最喜欢他,梁山之主,他虽然身材不出众,他个子矮小,脸也很黑,但是他有出众的指挥能力,他的绰号叫做:及时雨,因为他总是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会很及时的帮助别人。他觉得他很有义气,心胸宽广,不像原来的梁山之主——王伦的心胸,是一个合格的梁山之主。

  有了一个合格的梁山之主,可是没有一个合格的军师也不可以的,只有他——吴用!梁山总军事,用计环环相扣,如诸葛亮一样,他使用计谋杀掉了王伦,他称号:"智多星",以他的智慧多、方法多、忠心耿耿的跟着宋江,不愧是梁山的总军师。

  一百零八条好汉如同天上的一百零八颗明星,让后人去追捧、去赞美他们!

  水浒传,虽然我已经拜读了你好几遍,但是我还会继续细细的品味你!

  【第4篇】

  开学的.这几天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世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

  这部小说一共有九章,每一章都形象地刻画出了一个鲜活的人物。这中间,第四章《艾地》给我的印象最深,形象地描绘了一个对土地极其渴望的秦大奶奶、一个由自私变得无私的秦大奶奶、一个和蔼可亲的秦大奶奶!

  《草房子》,一本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的长篇小说。我把它推荐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第5篇】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平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习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习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第6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第7篇】

  你读过《绿野仙踪》吗?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讲的是一位善良又可爱的小姑娘被一场可怕的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头脑的稻草人(它想要一个脑子,跟人类一样聪明);没有心的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和他心爱的女子结婚);还有没有胆量的胆小狮(他想要一些胆量,成为真正的万兽之王)。他们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尽艰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描写人物或动物的好句子,比如:"亨利叔叔长着长长的灰色胡须,胡须长得没过膝盖,直到他那双粗糙的灰色鞋子上。""她那时皮肤雪白,面色红润,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但是,她来到这里以后,毒辣的太阳光和猛烈的风沙改变了她的模样。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失去了光泽,也变得灰蒙蒙;红润的面容变得面黄肌瘦,活像堪萨斯州上的草皮。""托托长着一身黑绒绒的长毛,这在到处是灰色的堪萨斯大草原上,算得上一个小小的奇迹。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一个小巧的鼻子,一对又黑又亮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个不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一是因为它很适合我们小学生阅读;二是因为它的语句通顺,语言优美,对于我们的写作有益。

  【第8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有喜欢的人,喜欢的电视剧,喜欢的玩具,喜欢的食品……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冒险小王子》是一本儿童冒险小说,里面有人类、精灵、精灵师等,其中一个叫包小龙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包小龙是"那个人"——威武二世,黄金龙的精灵师。可是,为什么他叫威武二世而不叫威武一世呢?你们知道吗?其实,威武一世是世上最坏的精灵师,到处做坏事,最后被封印。他的门徒为了解除封印,到处收集邪恶能量,包小龙和他的同伴们为了阻止让威武一世解开封印,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因为我只看到第17本,所以故事的结局我还不清楚,不过,我相信好人有好报,书上说的,邪不能胜正,包小龙一定能够圆满地完成任务。

  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妈妈说,这就是"废寝忘食".《冒险小王子》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第9篇】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叫《爱心树》,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朋友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从前,小朋友笑的时候和这棵大树的关系很好,常常跟着大树玩捉迷藏等等游戏。有的时候小朋友吃大树上的苹果,有的时候在大树的树枝上荡秋千,有的时候采集书也给自己做一个漂亮的王冠。可是长大以后小朋友没有以前活泼了,所以男孩儿不再采集树叶、荡秋千、吃苹果了。到了以后小男孩就不再和大树玩了,大树每跟小男孩玩一次,小男孩就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老树墩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这棵大树太好了,竟然能为那个小男孩抛弃一切,多好的大树呀!而我觉得哪个小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要依靠大树,没有一点自理能力,房子、船都是那棵大树给的。而妈妈却觉得真好相反,大树不好,是它把小男孩娇惯的,所以小男孩没有自理能力。小男孩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我总是认为我的想法是对的,可是听了妈妈这么一说,我的想法有些改变,但是,我绝对支持我自己的想法。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过我的介绍,你们喜欢了吗?

  【第10篇】

  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我一打开书就觉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可是自从我无意看了《火鞋与风鞋》后,这种感受就消失了。

  《火鞋与风鞋》主要说了一个关于竖立孩子自信的故事。主人公小迪姆从小就没自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最矮,这常常会引来同学们的嘲笑和戏弄,他爸爸是个鞋匠,家境贫寒,这让他满七岁时,他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双新鞋、一个背包,然后跟着父亲走进大山,他的父亲一路上给他讲了很多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小迪姆得到了启发,并逐步树立起了自信。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小时候和小迪姆差不多,缺少了自信。上课从来不敢举手和同学们一起做游戏也总是躲在后面,总觉得不如别人。自从读了《火鞋与风鞋》以后,我也想找回自信。我发现我的问题是学习差,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一本书就像我们的老师,可以让我们的作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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