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是什么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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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该《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更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重大政策机遇。
根据本《规划纲要》,政策所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总面积35.8万平方公里;设立中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三大功能分区:
中心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包括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
同时《纲要》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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