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展开全部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是法的内在联系,是决定法律存在的根据。
补充: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具有三个层次的本质:
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阶级性。具体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补充: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具有三个层次的本质:
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阶级性。具体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