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
截至2019年6月,我国对养宠物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个城市针对养宠物狗有具体的规定,以攀枝花市仁和区为例,养宠物狗的规定如下:
1、建立和完善宠物狗管理机制,由区人民政府发文规定,城市小区全面禁止养大型猛犬(春天花园小区有居民养有罗威纳大型猛犬);
2、全面清理登记宠物狗,定期接种疫苗,全面消除无主人的野狗;大型犬必须在相关部门、社区登记,圈养或必须用绳子牵养(不得超过2-3米)。从而彻底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由城管等部门牵头,城市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签订养狗人与社区管理组织的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养狗人的责任追究内容,确保为广大市民、外来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4、开展文明劝导,对遛狗产生的大小便不及时清理的进行劝导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必要的处罚。
扩展资料
多个地方曾经出台“最严养犬令”:
1、厦门: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2、成都: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3、西安: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4、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遛狗不栓绳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狗和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