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 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本质属于承揽合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成立民事合同关系。劳务外包是两方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所雇用劳动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1、劳务派遣交易标的为劳动力和劳动过程。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 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2、劳务外包的交易标的为工作成果。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从概念上面来看,直接用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和直接用工的区别主要在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履行义务主体以及管理主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一、签订主体不同直接用工是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发放及社保公积金的缴纳主体不同直接用工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和缴纳;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公积金,由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者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要求,接受用工单位所需岗位的培训;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与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连续用工的,由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三、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享有用工管理权限;直接用工由用人单位享有用工管理权限。
四、用工范围和比例不同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并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4-11-1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