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依据
1、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2、“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3、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让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扩展资料
当前,随着中国人民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必然不断增长,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加剧,更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求是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