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申请了公租房我怎么查不到我的结果?
有可能是落选,可前往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咨询一下。
公租房申请流程
1、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扩展资料:
公租房选房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