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成植物人4年妻子起诉离婚获准,法院如此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夫妻之间一定要相互理解与扶持,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的选择放弃,毕竟一段真挚的爱情是需要彼此共同付出,而不是一味的索取。可是在江苏南通,丈夫成植物人4年,而妻子起诉离婚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据了解,丈夫因一场交通事故变成了植物人,而妻子在四年之中也为了治疗丈夫养家糊口身心疲惫,于是决定提起离婚诉讼,而公婆也不忍儿媳继续受苦,便代替植物人儿子走上的法庭,最终法院准予离婚。
网友也对此议论纷纷,有不少人认为夫妻之间就应该相互扶持,不离不弃而不能因为自己的丈夫成植物人,妻子就选择离开,这其实就是见利忘义,对爱情的不忠。而女方也主动表示愿意每个月付给男方相应的治疗费用,并且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然而妻子也确实不容易,默默的照顾丈夫的失灵,最终忍受不了这样的环境而选择了离婚,这也是人之常情。
当地的法院审理认为男方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重伤,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导致夫妻之间无法进行交流,而夫妻生活也已经名存实亡,导致夫妻的感情已经破裂,而根据拟分法的相关规定,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而调解无效之后,夫妻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最后法院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诉求。
感情中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协作,而丈夫成为了植物人,妻子一个人在努力的付出,这其实四不对等的,而在两个人离婚之后,妻子也愿意支付相应的治疗费用,成为植物人很难再次苏醒,所以女子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后半辈子考虑,我觉得妻子的做法有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