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几个区,分别是什么?
广州市区是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四个区。具体介绍如下:
1、越秀区
越秀区,广州市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相邻。
2、海珠区
海珠区位于广州市中部,北部与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隔珠江相邻,东部、西部、南部分别与黄埔区、荔湾区(含芳村)、番禺区相望,全区总面积90.40平方公里。
3、荔湾区
荔湾区,广州市市辖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西部,东与越秀区相连,北部、西北部与白云区水陆相通,西部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
4、天河区
天河区,隶属于广东省广州市,位于广州市东部,1985年由广州郊区分出组建,东与黄埔区相连,南与海珠区隔珠江相望,西到广州大道与越秀区相接,北与白云区相邻,行政区域总面积约137.38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广州的历史沿革:
传说广州最早的地名为“楚庭”(或“楚亭”)。越秀山上的中山纪念碑下,尚有清人所建一座石牌坊,上面刻着“古之楚亭”四字。不少史籍将“楚庭”视为广州的雏型,是广州最早的称谓,距今已有2847年。
元、明、清各朝代,广州先后称广州路(元代),广州府(明、清时),均为省治地(元代广东省称广东道, 明代称广东布政司,清称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虽有变化,但不大,直到清代广州府行政区域面积约3.1万平方千米。
解放前, 国民党统治时,广州定为市,仍为省会所在地。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较前各历史时期大为缩少。 南至河南全岛与芳村,东至车陂,北至白灰场,面积为248平方千米。解放后,广州曾一度划为直辖市,1954年全国行政区域调整时改为省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