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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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给女方父母的钱,这个给彩礼我们自古以来就有,为什么给彩礼呢?一是为了表示男方迎娶女方的诚心,二是感谢女方父母几十年来的养育之恩,因为毕竟结婚之后新娘就成了男方家人了。那嫁妆呢?其实就是女方家里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在古代女性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女方家里人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以后有一点地位,就会尽可能多给一点嫁妆来彰显女方的实力,提升在夫家的地位。逐渐的,准备嫁妆的习俗也就流传下来了。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嫁妆”“彩礼”给予法律上的定义。但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方带给新郎方钱与财物的总和。彩礼以称为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双方缔结婚姻为条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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