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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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引进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研究生本人面谈或面试,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地点:①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楼1402室)。②永嘉县赴外引才招聘会现场。
(2)网络报名:请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学历”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jk651177@163.com。
(3)其他材料:①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所需)或扫描件(网络报名所需)。
(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引进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人才奖补。给予新全职来永工作的博士30万元奖补。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永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在永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住房政策:
1.租房补贴:在永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2.配租人才住房:按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
3.配售人才住房:按房源备案价的60%配售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配租)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配租(人才租房补贴),但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售;已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
(四)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开辟绿色通道。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解决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职称评聘,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如遇本县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二)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或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谈或面试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四)咨询电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57768287、0577-57756565;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咨询电话:0577-67235260。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3/2/2/art_1229248320_4148738.html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引进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研究生本人面谈或面试,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地点:①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楼1402室)。②永嘉县赴外引才招聘会现场。
(2)网络报名:请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2023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个人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学历”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jk651177@163.com。
(3)其他材料:①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所需)或扫描件(网络报名所需)。
(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引进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人才奖补。给予新全职来永工作的博士30万元奖补。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永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在永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以下住房政策:
1.租房补贴:在永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作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2.配租人才住房:按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
3.配售人才住房:按房源备案价的60%配售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配租)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配租(人才租房补贴),但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售;已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
(四)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开辟绿色通道。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解决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职称评聘,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如遇本县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二)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或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谈或面试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四)咨询电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57768287、0577-57756565;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咨询电话:0577-67235260。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3/2/2/art_1229248320_4148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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