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什么
会计核算基础有两种,一种是权责发生制,即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制;一种是收付实现制,即现收现付制或现金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取得收到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责任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的权利和已经发生的承担费用的责任。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凡在当期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或支出,均应作为当期应计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当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均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有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实际成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