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反映和监督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活动情况的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和各类事业单位业务资金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连续、完整、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出资者提供的资金不具有营利性、增值性,但具有限制性,并且有关财政资金的收支项目要适应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包括散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5、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为皮核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
《会计法》第9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是会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职能,又叫反映职能。记账是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中进行登记,以反映在账面冲握厅上;算账是指在日常记账的基础上,对特定主体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费用、利润和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计算,以算出该时期的经营成果和该日期的财务状况;报账就是在算账的基础上,将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有关各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