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清算标准.员工工作期间,使用者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但很多人不知道生育保险的清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位编辑介绍了上海生育保险的清算标准.
一、上海生育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支付期限不到1年的,生育津贴为2892元.
二、上海生育保险缴费满一年的
1、上海生育医疗费用清算
①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怀孕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3000元;
②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500元;
③怀孕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助金为300元.
2、上海生育补贴清算标准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休15天产假
②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出生的情况下,每个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的
③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期30天
.
④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⑤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3、上海生育津贴清算标准
①就业妇女
(1)员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月所属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员工生产或流产时使用者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支付的上海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按60%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2)工作妇女生产或流产时使用者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部分由使用者补充.
(3)妇女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变更工作岗位的,月生育津贴按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发放.
②失业女性
失业女性月生育津贴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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