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久?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继续贴息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和支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对此笔贷款继续承担本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借款学生也可在中行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等中行个人线上渠道上传提交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完成继续贴息申请,高校承办机构和经办银行审核完毕后,在中行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向借款学生展示签署完毕后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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