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应向什么申请
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申请。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同意批准。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之前,应与调度联系,得到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汇报。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①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②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③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带电作业基本要求:
1、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
2、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经过批准。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带电作业现场和作业工具,对某些不熟悉的带电作业现场,能组织现场查勘,作出判断和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3、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