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年龄
公务员遴选年龄40周岁以下。
《办法》明确,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州)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现为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
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范围: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