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取得稿酬10000元,业余时间为外单位讲课取得讲课费4000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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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次计算,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 X(1-20%)×20%×(1-30%)+(4000-800)×20%=1120+640=1760(元)。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次计算,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 X(1-20%)×20%×(1-30%)+(4000-800)×20%=1120+640=1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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