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copy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百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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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普通话几个小技巧:
1、体会胸腔共鸣:微微张开嘴巴,放松喉头,闭合声门(声带),象金鱼吐泡一样轻轻地发声。或者低低的哼唱,体会胸腔的震动;
2、降低喉头的位置:(同上);喉部放松、放松、再放松
3、打牙关:所谓打牙关,就是打开上下大牙齿(槽牙),给口腔共鸣留出空间,用手去摸摸耳根前大牙的位置,看看是否打开了。然后发出一些元音,如“a”,感觉感觉自己声音的变化;
4、提颧肌:微笑着说话,嘴角微微向上翘,同时感觉鼻翼张开了,试试看,声音是不是更清亮了。
5、挺软腭:打一个哈欠,顺便长啸一声(注意周围有没有人哦!)。
以上技巧其实就是打开口腔的几大要点,以后在大声说话的时候,注意保持以上几种状态就会改善自己的声音。但是,切记,一定要“放松自己”,不要矫枉过正,更不要只去注意发音的形式,而把你说话的内容给忘了,这就本末倒置了。
1、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可实际上普通话语音采集地是在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金沟屯镇。普通话与汉族人口占比最高的官话方言区最为类似,“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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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
1、“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2、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3、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北京话仍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üè”、也有人念成 “qǐn lü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苞米”,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 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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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熊提出"普通话"这一说法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使用,当时人们称各省普遍通用之话为"蓝青官话","蓝青"本意为颜色混杂、不纯粹,"蓝青官话"是指夹杂了各地方言的北京话。
因为这种话多是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后来,大家都开始说这种人人都明白的话了,使用这种话已经不再仅限于"官"了,
民国初年就出现了"国语"一词,"国语"代替了"官话"。较之"官话","国语"有了"民"的味道。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进行文字改革时,语言专家对"普通话"这一词的使用进行过严肃的科学论证,称"官话"显然是不可以的;称"国语"也是不妥的。
因为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用汉语,还不能称普遍通用的汉民族共同语为"国语"。直接使用"普遍通行的汉语"又嫌音节过长,于是才采用了节缩的方式,称之为"普通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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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沿革: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热河省省会(1955年中央裁撤热河省承德划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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