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中央、国务院于哪一年的4月18日,作出了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
1990年。
1990年2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向中央上报《关于开发浦东的请示》,提出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基本构想。关于浦东开发问题,邓小平先后多次提出,要抓住机会,及时决策。3月初,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指出,抓上海,就是一个大措施。上海是我们的王牌,把上海搞起来是一条捷径。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国务院两次委派邹家华、姚依林率队到上海作实地考察和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国务院会议和政治局会议讨论。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于4月正式批准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1990年4月18日,李鹏总理在上海宣布:开发开放浦东,是我们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4月30日,上海市政府宣布开发浦东的十项优惠政策与措施。同年9月10日,上海市宣布了新区的九项具体政策规定,浦东开发开放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扩展资料:
浦东开发开放大事记:
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大众汽车公司成立五周年大会上宣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
1990年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和浦东开发规划研究设计院在浦东大道141号正式挂牌。
1990年,陆家嘴、外高桥、金桥三个国家级开发区首先设立,1992年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
1991年3月,朱镕基代表市委提出“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16字方针,并提出坚持“规划、基础设施、金融贸易”三个先行的方针。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下,巡视了武昌、深圳、珠海,并来到上海。他说,“浦东开发比深圳晚,但起点可以更高,我相信可以后来居上。”
1993年1月1日,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并挂牌运转。
2000年8月,浦东新区正式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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