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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的朋友向他借相机,在短信息中约好见面地点,然后把相机给了她,第二天这个女的就把工作辞了(出事之后我朋友去单位找她时才知道),然后就不知所去了,现在我朋友给她... 我有个朋友,他的朋友向他借相机,在短信息中约好见面地点,然后把相机给了她,第二天这个女的就把工作辞了(出事之后我朋友去单位找她时才知道),然后就不知所去了,现在我朋友给她打电话时要么是来电助手接,要么根本不接。现在我朋友打算报案,但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报下来。他手机留着他和那女的借相机的短信,还留着当时相机的包装盒和购机发票。他的像机价值约1300多元。这些证据足够么?如果报案成功应该以何种罪名定罪?谢谢各位了!!!!!!! 展开
 我来答
信郎0HJ0981
2009-09-26 · TA获得超过22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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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诈骗行为,但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要求财物价值在3000元以上(各地标准可能不同),所以从这个相机价值上判断,此女不构成犯罪,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罚款或拘留。

是否构成楼上所说的侵占罪,就要按4楼所说的“主观恶意”是什么来判断。

2、可以报案,但能不能追回相机就看公安努力与否了。

3、目前的证据不易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相机。
凭你朋友手头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她借走了相机,如果她不承认,那你朋友就霉透了。也就是说,目前到法院起诉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

综上,建议立刻报案,先不要考虑能不能追回相机,协助公安找到她就好办了。
myssapple
2009-09-26 · TA获得超过11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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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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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生活的寂寞
2009-09-26 · TA获得超过13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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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短信类容涉及相机归属的,可做证据使用,为间接证据。
包装盒和发票也可以做为证据使用。
报案的话可报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借取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小,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条文说的很清楚了,不用再做解释了吧
不构成诈骗罪,刑法规定诈骗罪的起点是2000,各地规定都一样。
不管行为人是否主观恶意,由于他不返还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法律上不作为的事实。至于何种原因构成不作为,就需要行为人提供合理依据了。
所以报案的时候可以以侵占罪处理。至于如何判决就是法院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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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云汐
2009-09-26 · TA获得超过15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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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报案了。至于定什么罪,要按那个女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如果她就是想把相机骗到手,那就是诈骗罪。如果她一开始确实是想借来相机用,但是用着觉得好就不想还了,于是就跑了,那就应定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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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2e4de6d2f
高粉答主

2009-09-26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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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赶紧报警吧,让警方出面找到她,先把相机拿回来再说,至于治对方什么罪,目前的情况很难界定是“侵占”还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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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s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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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7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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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成诈骗罪。可以报案,报占罪,
侵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借取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小,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短信证据只能构成间接证据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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