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帮我多交了一个月社保,后来又在我的工资中将公司缴纳的那部分扣除了,合法吗?
我是7月底离职的,8月份一天考勤都没有,但因公司人事办理退工拖延,导致公司又给我缴纳了8月份的社保,后来公司在我的工资中扣除了8月份公司缴纳的部分,请问这合法吗?我本来是...
我是7月底离职的,8月份一天考勤都没有,但因公司人事办理退工拖延,导致公司又给我缴纳了8月份的社保,后来公司在我的工资中扣除了8月份公司缴纳的部分,请问这合法吗?我本来是有新单位给我缴纳社保的,但就是因为以前的公司办理退工居然用了28天,导致新单位无法给我办理社保申报,而老单位由于他们自己的疏忽造成给我多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居然还在我的工资里扣除,太不讲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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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方面工作的不及时,与个人无关,个人不应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另,你的辞职信要是在7月底批复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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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每月1号直接从公司指定账户扣收社保金,每月15号--25号受理上月和本月的人员增减。你是月底离职,出现这种情况毫不奇怪。这是社保金制度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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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因为你的原因造成的,不能由你来承担后果,你可以根据这个理由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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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其实不必你承担,如果觉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想息事宁人,那就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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