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方面的问题

我在1997年作担保人,为朋友担保了20000元钱,他一直没还,1999年借他钱的人把我告上了法庭,只字不提借款人,还说我是借款人,可他有的借条上我只是担保人,没用过一分... 我在1997年作担保人,为朋友担保了20000元钱,他一直没还,1999年借他钱的人把我告上了法庭,只字不提借款人,还说我是借款人,可他有的借条上我只是担保人,没用过一分钱,可法院还是判我还钱,而且是作为借款人,这样合理吗?
当时我不在本地,回来时错过了上诉期,又总是觉得我没用过一分钱,所以一直不愿还钱,这样一拖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借款人的女儿来要钱,执行庭的人送来了通知书,我去后,他们要求我连本带利(十四年的利息)一起还,一共40000多,我也不想再纠缠,还了,这件事就此作罢。
可后来想想很不甘心,也气得不行,想请问下懂法律的高手们,我可有什么办法挽回损失?
原告说这样的案件,他们想告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凭他们愿意,这样的说法合理吗?
朋友说我可以找真正的借款人要钱,但现在的问题是我找不到他,而且即便找到他,他也不一定还得了我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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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西政自由鸟
2009-10-16 · TA获得超过8889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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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研究过诉讼时效没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
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我认为你的保证期限到了,不负责任
提起上诉
小律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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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ty
2009-10-16 · TA获得超过57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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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借条中没有约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所以被视为连带担保,这样借款人确实是可以要求你偿还借款的。

挽回损失的最好办法是向当初的借款人追偿,拿着法院的判决申请执行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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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angwei
行业观察员

2009-10-16 · TA获得超过5.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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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说这样的案件,他们想告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凭他们愿意,这样的说法合理吗?”:
(1)如果你当时是连带保证、或是没有约定担保方式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的保证的:你就是连带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的,债权人有权选择告借款人、或是告你,确实是告谁都行。
(2)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你是一般保证人:债权人在没有起诉借款人、并就借款人的财产执行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的,不管是债权人还是法院,都不能要求你清偿的。

2、其实在当初起诉后,你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是否超过的:借条上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后2年内,债权人没有起诉的,法院就可以驳回的。不过,已经判决、而且过了上诉期,再说这个也没用了。

3、“我可有什么办法挽回损失?”:说这个还是有用的:你可以在你清偿后2年内,向借款人追偿你偿还的全部款项,这个时间不在现超过了。注意只要找到借款人、或是查到他的财产,就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他的财产后再说,这样你起诉,判决生效后就能保证拿到钱。

4、即使你现在找不到他,只要你知道他的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到他身份证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追偿,这样判决后虽然不能立即执行,但你可以申请中止执行,不用再担心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判决后你在2年内申请了强制执行的,以后任何时间你发现了他的财产,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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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凤婉F
2009-10-16 · TA获得超过113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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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保证的,主要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1、保证分一般责任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就是可以要求债权人先找债务人要钱,不足部分再由保证人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下,保证人没有此项权利。

2、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采取哪种保证,没有约定时,视为连带责任担保;

3、法律对保证人的规定是很严格的,只要在借条上以保证人的名义签了字,就视为保证成立,需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你的情况,你最大的错误在于怠于行使权利,在签字时候,根本就不明白保证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也怠于去了解,被诉后,更怠于应诉,错过上诉期。从这一点看,承担责任是应该的;

5、保证人唯一有的权利就是向债务人的追偿权,找不到他不是问题,关键要积极对待,提醒一点,这个权利受诉讼时效限制,2年内如果不到法院起诉的话,你2年后找到债务人也没用了;

6、教训:权利是自己的,应当积极面对,在不清楚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绝对不要轻易签名,感情再好也不能,幸亏是2万,如果是200万,哼哼,哭都没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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