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国君到底姓什么?
秦国的历代国君姓啥?“嬴”还是“赵”(不要管吕不韦)?是不是和造父有关?这里面有多大玄机?嬴姓赵氏到底指的是秦国还是赵国?为什么很多史书上诸如史记、汉书都称秦为赵氏?晋国...
秦国的历代国君姓啥?“嬴”还是“赵”(不要管吕不韦)?是不是和造父有关?这里面有多大玄机?嬴姓赵氏到底指的是秦国还是赵国?
为什么很多史书上诸如史记、汉书都称秦为赵氏?晋国的赵宣子为什么是嬴姓,赵氏,名盾? 那赵国呢?秦穆公、秦昭王的全称名讳应该叫什么? 展开
为什么很多史书上诸如史记、汉书都称秦为赵氏?晋国的赵宣子为什么是嬴姓,赵氏,名盾? 那赵国呢?秦穆公、秦昭王的全称名讳应该叫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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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嬴。
嬴姓是秦国国姓,周朝时,大费的十四代孙非子,居住在犬丘,善于养马。犬丘人把这件事告诉了当时在位的周孝王,于是孝王命非子在千水、渭水之间汇合处(今陕西宝鸡一带)放马。
马得到大量繁殖,非子也因此立下大功。于是孝王将非子养马的地方赐给了他,并赐姓赢,这就是秦国王室姓氏的由来。
扩展资料:
秦国王室的先祖:
秦非子(?―公元前858年),嬴姓,名非子,号秦嬴,伯益之后,商朝重臣恶来五世孙,周朝诸侯国秦国开国君主,西周犬丘人。约公元前900年―公元前858年在位。
秦非子因善于养马,得到周孝王的赏识,获封秦地,成为秦国始封君,号称秦嬴。不过非子只是封地不足五十里的“附庸”,既不是诸侯,也算不上卿和大夫。等到秦襄公时,才正式列为诸侯。
公元前858年,非子去世,其子秦侯继任君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嬴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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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国君确实是“嬴姓赵氏”。根据《史记·秦本纪》的说法:“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氏,…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最早“姓”和“氏”是不同的概念,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后来姓和氏之间的界限模糊,于是姓和氏合在一起,干脆不称氏,只称姓了。
值得一提的是,秦赵其实拥有共同的祖先,都是华夏族的同一支,其国君都是嬴姓(少昊氏之后),赵氏(造父之后)。相传先祖造父为周穆王御,因助周平定徐偃王之乱,封于赵城,其后以赵为氏。
后来赵国的祖先奄父救周宣王于千亩之战,其子叔带为周朝卿士,因不满周幽王的昏庸,离开周王,侍奉晋文侯。从此赵氏便在晋国落脚,渐成望族。在前403年,叔带之后赵烈侯与韩魏三家分晋,建立赵国。
至于秦国,其祖先非子有养马之功,周孝王将他分封在秦,作为周朝的附庸,让其继续嬴姓的祭祀。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占领了被戎人和狄人占领的原周朝在陕西的领地。
所以,楼主说的许多史书说秦为赵氏,赵宣子是嬴姓,都是对的,因为秦赵同为嬴姓赵氏。
秦穆公,嬴姓,赵氏,名任好。
秦昭王,嬴姓,名稷(这个时候,姓和氏已经合流,一般不再称氏)。
还有一点,先秦的人,姓和氏是非常尊贵的,不能随随便便称呼的。比如秦穆公。我们不能称他为“嬴任好”或者“赵任好”,不过可以称他为“秦穆公”或者“秦公任好”。
值得一提的是,秦赵其实拥有共同的祖先,都是华夏族的同一支,其国君都是嬴姓(少昊氏之后),赵氏(造父之后)。相传先祖造父为周穆王御,因助周平定徐偃王之乱,封于赵城,其后以赵为氏。
后来赵国的祖先奄父救周宣王于千亩之战,其子叔带为周朝卿士,因不满周幽王的昏庸,离开周王,侍奉晋文侯。从此赵氏便在晋国落脚,渐成望族。在前403年,叔带之后赵烈侯与韩魏三家分晋,建立赵国。
至于秦国,其祖先非子有养马之功,周孝王将他分封在秦,作为周朝的附庸,让其继续嬴姓的祭祀。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占领了被戎人和狄人占领的原周朝在陕西的领地。
所以,楼主说的许多史书说秦为赵氏,赵宣子是嬴姓,都是对的,因为秦赵同为嬴姓赵氏。
秦穆公,嬴姓,赵氏,名任好。
秦昭王,嬴姓,名稷(这个时候,姓和氏已经合流,一般不再称氏)。
还有一点,先秦的人,姓和氏是非常尊贵的,不能随随便便称呼的。比如秦穆公。我们不能称他为“嬴任好”或者“赵任好”,不过可以称他为“秦穆公”或者“秦公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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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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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周和先秦时期,中国的贵州们不仅有姓另外还有氏。姓与氏是并立的,各有其用,只说姓而不说氏是不完整的。事实上秦国的君主是嬴姓赵氏,单从姓来讲,说秦国君主姓嬴肯定是正确的,但同时还有说明他是氏赵的。如果说姓秦君姓赵,其实是把古代的姓和现代的姓混为一谈了,按当时的说法,只能说他氏赵而不能说姓赵。但现代的姓是后世将上古时期的姓和氏混而合一形成的。所以如果说的是今姓,那么说秦国君主姓赵也是对的。嬴是其古姓,赵是其今姓(其实是氏)。
嬴姓的始祖是舜的名臣伯益,因为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自己又很擅长驯化鸟兽,主管畜牧成绩巨大,所以舜重赏他,不仅将自己的女儿(也可能是同族之女)嫁给他,还赐他“嬴”姓。伯益的后代繁衍众多,嬴姓大家族在夏商两代分化出以李、江、黄、徐等十四氏为代表的很多氏族。
赵姓(氏)的始祖是造父。造父是伯益的嫡系后裔。因为在众所周知的平定徐偃王叛乱战争中功勋显赫,周穆王将赵城赐予他做为食邑,造父因此以赵为氏,同时他的族人(包含其高祖的另一支后裔(恶来系))都成为赵氏家族成员。赢姓赵氏即由此而来。
造父的高祖是蜚廉(伯益第十代孙)。蜚廉的儿子中主要的有两个(也可能只有两个)。因长子恶来早死且家庭败落,蜚廉的嬴家家主身份由幼子季胜继承。其后代归附周朝,世代均为周天子朝臣,世袭贵族,嬴姓宗主。季胜的曾孙造父在平徐战争中立下战功受封得赵氏,其直系后裔历经十几代发展成为赵国。而蜚廉的长子恶来则是秦国君主的祖先,因为是纣的亲信,周武王伐纣时杀之,其后裔沦为奴隶,境况凄惨。只能世代依附季胜家族求生。当身为嬴家族长的造父受封得赵氏时,作为族属,他们也随之成为赵氏成员。这就是秦国为何与赵国一样同为嬴姓赵氏的缘由。说简单点,就是哥倒霉死得早,遗孤跟着弟弟家混。
在季胜-造父家族的庇护下,恶来后裔不但得以继续生存和繁衍,而且渐渐摆脱奴隶身份,到非子时,因擅长养马而受封秦亭,其后裔以此为根基逐渐发展为秦国。
所以不论赵国还是秦国,都是赢姓赵氏,只不过赵国是正统,秦国是旁支。晋国的权臣赵盾,是造父第十三代孙,正统的嬴姓赵氏,名盾,宣子是其谥号。赵盾第七代孙赵籍当政时,晋国三分为赵、魏、韩三国。赵家由晋卿升格成为诸侯。
周天子和诸侯君主都不直接称呼名字,一般称为“某王某某”,或以谥号代称。例如“赵王迁”、“秦王政”,如果一定要按今天的习惯直呼其名那就是赵迁、赵政。秦庄公即赵其,秦穆公即赵任好,秦昭王即赵稷。
汉代是距离先秦最近的朝代,对于先秦的规章礼法和社会习俗了解掌握得最为准确,所以汉代史书仍然以先秦的宗法规范称秦国君主为赵氏。然而随着社会发展,汉之后的朝代已经不了解先秦的情况,秦国赵氏这一史实渐渐不为一般人所知。
嬴姓的始祖是舜的名臣伯益,因为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自己又很擅长驯化鸟兽,主管畜牧成绩巨大,所以舜重赏他,不仅将自己的女儿(也可能是同族之女)嫁给他,还赐他“嬴”姓。伯益的后代繁衍众多,嬴姓大家族在夏商两代分化出以李、江、黄、徐等十四氏为代表的很多氏族。
赵姓(氏)的始祖是造父。造父是伯益的嫡系后裔。因为在众所周知的平定徐偃王叛乱战争中功勋显赫,周穆王将赵城赐予他做为食邑,造父因此以赵为氏,同时他的族人(包含其高祖的另一支后裔(恶来系))都成为赵氏家族成员。赢姓赵氏即由此而来。
造父的高祖是蜚廉(伯益第十代孙)。蜚廉的儿子中主要的有两个(也可能只有两个)。因长子恶来早死且家庭败落,蜚廉的嬴家家主身份由幼子季胜继承。其后代归附周朝,世代均为周天子朝臣,世袭贵族,嬴姓宗主。季胜的曾孙造父在平徐战争中立下战功受封得赵氏,其直系后裔历经十几代发展成为赵国。而蜚廉的长子恶来则是秦国君主的祖先,因为是纣的亲信,周武王伐纣时杀之,其后裔沦为奴隶,境况凄惨。只能世代依附季胜家族求生。当身为嬴家族长的造父受封得赵氏时,作为族属,他们也随之成为赵氏成员。这就是秦国为何与赵国一样同为嬴姓赵氏的缘由。说简单点,就是哥倒霉死得早,遗孤跟着弟弟家混。
在季胜-造父家族的庇护下,恶来后裔不但得以继续生存和繁衍,而且渐渐摆脱奴隶身份,到非子时,因擅长养马而受封秦亭,其后裔以此为根基逐渐发展为秦国。
所以不论赵国还是秦国,都是赢姓赵氏,只不过赵国是正统,秦国是旁支。晋国的权臣赵盾,是造父第十三代孙,正统的嬴姓赵氏,名盾,宣子是其谥号。赵盾第七代孙赵籍当政时,晋国三分为赵、魏、韩三国。赵家由晋卿升格成为诸侯。
周天子和诸侯君主都不直接称呼名字,一般称为“某王某某”,或以谥号代称。例如“赵王迁”、“秦王政”,如果一定要按今天的习惯直呼其名那就是赵迁、赵政。秦庄公即赵其,秦穆公即赵任好,秦昭王即赵稷。
汉代是距离先秦最近的朝代,对于先秦的规章礼法和社会习俗了解掌握得最为准确,所以汉代史书仍然以先秦的宗法规范称秦国君主为赵氏。然而随着社会发展,汉之后的朝代已经不了解先秦的情况,秦国赵氏这一史实渐渐不为一般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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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历代君王都是姓赢,姓赵的说法并不成立。
历史:司马迁的史记详细记载了秦国祖先的族谱,在舜时代,秦国祖先被赐姓为“赢”,而且形成很多分支。主干一支,在商纣王时期,“蜚廉”为商纣王的臣子,“蜚廉”有两个儿子,长子叫“恶来”,次子叫“季胜”。“季胜”的后代“造父”,为周穆王驾御战车有功,被封在赵城,以地名为氏,从此以后,他的后代都姓“赵”,后来发展成为国。“恶来”的后人开始也因为“造父”的功劳,也姓“赵”氏。但是“恶来”的后人,虽然一段时间姓“赵”氏,但是几十年后,因为为周天子养马有功,被册封在“秦”这个地,以“秦”为国号,恢复了赢姓的宗主地位,从此恢复了“赢”姓!以后历代国君,全部是“赢”姓,而不是“赵”氏!
姓与氏的区别:古代姓氏和现在不一样,“姓”和“氏”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姓是从远古祖先那里继承的,只有宗主一族才能祭祀祖先,享用祖先的“姓”,换言之,只有秦国国君才能用“赢”姓!氏就不一样了,从宗族主支分出的分支,往往要改用“氏”,“氏”的来源很多,有的以国号或者地名为氏,如赵、魏、韩等等。有的以官名为氏,如:司马、司徒等等。还有其他一些来源。
历史:司马迁的史记详细记载了秦国祖先的族谱,在舜时代,秦国祖先被赐姓为“赢”,而且形成很多分支。主干一支,在商纣王时期,“蜚廉”为商纣王的臣子,“蜚廉”有两个儿子,长子叫“恶来”,次子叫“季胜”。“季胜”的后代“造父”,为周穆王驾御战车有功,被封在赵城,以地名为氏,从此以后,他的后代都姓“赵”,后来发展成为国。“恶来”的后人开始也因为“造父”的功劳,也姓“赵”氏。但是“恶来”的后人,虽然一段时间姓“赵”氏,但是几十年后,因为为周天子养马有功,被册封在“秦”这个地,以“秦”为国号,恢复了赢姓的宗主地位,从此恢复了“赢”姓!以后历代国君,全部是“赢”姓,而不是“赵”氏!
姓与氏的区别:古代姓氏和现在不一样,“姓”和“氏”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姓是从远古祖先那里继承的,只有宗主一族才能祭祀祖先,享用祖先的“姓”,换言之,只有秦国国君才能用“赢”姓!氏就不一样了,从宗族主支分出的分支,往往要改用“氏”,“氏”的来源很多,有的以国号或者地名为氏,如赵、魏、韩等等。有的以官名为氏,如:司马、司徒等等。还有其他一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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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非子 前900年~前846年 在位54年
秦公伯 前846年~前844年 在位2年
秦 仲 前845年~前822年 在位23年
秦庄公 前821年~前778年 在位44年
秦襄公 前777年~前766年 在位12年
秦文公 前765年~前716年 在位50年
秦静公 (又作竫公,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为秦文公之长子,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他在文公四十八年时去逝,赐谥号为竫公,并改立竫公之长子赢立(秦宪公)为秦公爵位继承人)
秦宪公 前715年~前704年 在位12年
秦出子 前703年~前698年 在位6年
秦武公 前697年~前678年 在位20年
秦德公 前677年~前676年 在位2年
秦宣公 前675年~前664年 在位12年
秦成公 前663年~前660年 在位4年
秦穆公 前659年~前621年 在位39年
秦康公 前620年~前609年 在位12年
秦共公 前608年~前604年 在位5年
秦桓公 前603年~前577年 在位27年
秦景公 前576年~前537年 在位40年
秦哀公 前536年~前501年 在位36年
秦夷公 (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秦哀公之子,被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史记》称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亦即他未曾成为秦国的正式君主。)
秦惠公 前500年-前491年 在位10年
秦悼公 前490年-前477年 在位14年
秦厉共公 前476年-前443年 在位34年
秦躁公 前442年-前429年 在位14年
秦怀公 前428年-前425年 在位4年
秦灵公 前424年-前415年 在位10年
秦简公 前414年-前400年 在位15年
秦惠公 前399年-前387年 在位13年
秦出公 前386年-前385年 在位2年
秦献公 前384年-前362年 在位23年
秦孝公 前361年-前338年 在位24年
秦惠文王 前337年-前311年 在位27年
秦武王 前310年-前307年 在位4年
秦昭襄王 前306年-前251年 在位56年
秦孝文王 前250年-前250年 在位1年
秦庄襄王 前249年-前247年 在位3年
秦始皇帝 前246年-前221
秦国历代国君伟业
详细资料请点击网址
http://i.mop.com/djxa0/blog/2006/08/31/2199428.html
秦自襄公始为诸侯,文公驱戎立于岐山,春秋之世唯穆公可书,下面我从秦穆公开始说一下秦国诸位君主.
秦穆公 (?—前621)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视人才,其任内获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的辅佐,曾协助晋文公回到晋国夺取王位。周襄王时出兵攻打蜀国和其他位于函谷关以西的国家,开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为为西方诸侯之伯,遂称霸西戎。
公元前三五○年,卫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六点: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说:卫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商君列传》)。“开”就是开拓的意思。蔡泽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战国策·秦策三》)。“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就曾指出:商君“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①。“阡陌”是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是指每一顷田(一百亩田)的大田界,合起来可以总称为“封”。具体地讲,“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末句,徐铉本无,徐锴本有)。”唐代《一行算法》说:“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当作“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太平御览》卷七五○引)杜佑《通典》又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州郡典·雍州风俗》)可知这时“开通阡陌”,采用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制,用来分授无田耕种的农民,依然实行着“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度。早在春秋晚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已废除井田制,改用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这时卫鞅变法,该是吸收了过去赵氏改革的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时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还必须指出,卫鞅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是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即所谓“坏井田,开阡陌”(《汉书·食货志》);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后世有人说卫鞅“灭庐井而置阡陌”①。《秦律》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法律答问》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这条律文解释说:“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是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应该这样“盗徙之”,这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卫鞅这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地方官吏(《商君列传》),还设有县尉(《商君书·境内篇》)。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三四九年“初为县有秩史”(《史记·六国年表》),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从此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才正式确立。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统治,发展小农经济。《商君书·垦令篇》说:“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原脱“饰代者不”四字,从孙诒让校补),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就是说,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奸邪的官吏不敢玩弄花样,接替的官吏就不敢变更制度,犯了错误而罢黜的官吏就不敢掩盖其错误行为。《垦令篇》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民不劳”、“民不敖(遨)”,做到“农多日,征(征收赋税)不烦,业(农业生产)不败,则草(荒地)必垦矣”。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爱猫扑.爱生活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和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是在公元前三四四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传世有这一年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经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测定,商鞅方升的内容,秦一升的容积为二百零二点一五立方厘米。又据这个升的铭文,容积是当时尺度的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以此推算,
每立方寸的容积为十二点二五七立方厘米。再由此推算,当时秦的一寸是二点三零五厘米,一尺是二十二点零五厘米(参见本书第六章第四节的“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
(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初为赋”①,这是按户按人口征收的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也称“口赋”,为汉代“算赋”的起源。《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如果男子成年而不分家登记户口的,要加倍征收户赋。卫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②。当时卫鞅没有采取鲁国季孙氏那样“用田赋”(按田亩征赋)的办法,而采取按户按人口征赋的办法,这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杜佑指出这是“舍地而税人”(《通典·食货典·赋税上》);马端临也说,这是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商君书·垦令篇》说:“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误作“贱”,从孙诒让说改正)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情之民无所于食。”这是说,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家中养着众多吃闲饭的人,这对发展农业生产不利。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那末这些游荡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说明卫鞅采取这项措施目的之一,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的食客的数目。但是,征收口赋的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负担。卫鞅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就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农户,以便于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这种对不分家的成年男子加倍征赋的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给贫苦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汉代初年贾谊就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家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就是说,比较富裕的人民,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民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赘婿”了。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由于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部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部族地区,因而秦国残留的戎狄风俗是较多的。这时卫鞅按照中原的风尚、习俗把残留的戎狄风俗革除,目的还是在于加强统治。
公元前三四○年卫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卫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於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①,号为商君。
卫鞅的第二次变法,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结果太子也犯法了,卫鞅因此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①,于是遭到公子虔等人的强烈反对。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卫鞅“欲反”,秦惠王要逮捕他,他回到封地商邑发兵抵抗,出击郑(今陕西华县)。但因寡不敌众,被秦兵杀死于彤(今华县西南),并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卫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卫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秦惠文王驷:嬴驷当国之时,正是纵横之风大盛的时候.他的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商鞅,这个名字带给他的开始是屈辱,而后是由衷的钦佩;另一个就是张仪,这个自信只要有舌头就能征服天下的外交型相邦,秦国在他手中,平稳的过度了商鞅变法所留下的阶级矛盾,为秦国的开疆阔土展开了新纪元.
张仪一作张义(见十三年相邦义戈、王四年相邦张义戈、《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二等),原是魏公族庶支出身,曾游说楚王没有得志,路经东周而入秦,曾得东周昭文君的礼遇和资助。公元前三二九年来到秦国,正好楚威王攻魏,张仪游说秦惠王出兵帮助魏国,于是以新得皮氏的“卒万人、车百乘”支持魏作战,因而魏楚大战,魏打败楚于陉山,秦因而得以顺利地接收河西地区(《韩策二》公孙昧谓公仲谈及此事,《韩世家》襄王十二年有相同记载)。公元前三二八年秦使公子华(一作公子桑)与张仪围攻魏的蒲阳(今山西隰县),攻取了,却请秦王归还给魏,又请秦王使公子爵作为“质子”送到魏国,这是张仪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张仪前往魏国劝说魏惠王“不可以无礼”,魏因而把上郡十五县连同少梁在内献给秦国,秦惠文君因以张仪为“相邦”,把少梁改称为夏阳(《史记·张仪列传》)。就在这年秦打败赵将赵疵,取得蔺(今山西离石西)和离石(今山西离石)。次年秦又把焦、曲沃及皮氏归还魏国①,这是张仪进一步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并准备下年秦惠文君称王。
公元前三二六年秦“初腊,会龙门”(《六国年表》,《秦本纪》只作“初腊”)。腊祭是冬季酬谢有关收获的鬼神的祭祀,具有庆祝丰收、慰劳劳动人民的意义,这是个群众展开娱乐活动的节日,男女齐集,全国人民热烈参与的。这年秦开始举行腊祭,并在龙门(今陕西韩城东北)集会。龙门是黄河上游的神圣之地,两岸峭壁对峙,形如阙门,传说为夏禹治水时所开凿。黄河上游原是河宗氏等部族“游居”之地(见《穆天子传》),从这年起,举行腊祭而在龙门集会,有其特殊意义。因为秦新得河西郡和上郡,这一带原是游牧于黄河上游的戎狄部族的“游居”之地,秦要和这些戎狄部族友好相处,借此可以联欢。此后六年(秦惠文王更元五年)“王北游戎地至河上”(《六国年表》、《秦本纪》作“王游至北河”,《正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这就是秦和河上戎族相处友好的结果。后来秦昭王二十年又到上郡、北河(《秦本纪》)。秦这个“初腊,会龙门”的设施,主要目的就在于巩固新得河西郡和上郡的统治,加强与周围游牧的戎狄的联系。
公元前三二五年四月戊午(初四)秦惠文君举行称“王”的仪式,按照齐、魏“会徐州相王”的先例,邀请魏、韩之君入秦朝见,推尊秦君为王,同时秦王也承认魏、韩二君的王号,而且魏韩二君还当场为秦王驾御作为称王标识的坐车,如同魏惠王在逢泽之会称王那样的“乘夏车,称夏王”①,以前逢泽之会有泗上十二诸侯参加朝见;齐魏会徐州相王,除了魏、韩之君参加外,也还有许多小国参加朝见。估计这次秦君称王的仪式上,也还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后汉书·西羌传》说:“秦孝公立,威服戎羌,使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朝周显王。”秦孝公时既然有太子驷率许多戎狄之君朝见天子,这时太子驷(即秦惠文君)自己称王,当然必须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上年的“会龙门”,必然曾招徕许多戎狄之君参加,为此次称王仪式作好准备。张仪这样推尊秦惠文君为王,同时又承认魏、韩两君的王号,具有巩固秦与魏、韩连横作用。
长平之战,也是近交远攻的典型战例。秦越过魏、韩与赵决战,消灭赵军主力的绝大部分, 长平战后秦军围攻邯郸,赵频频求救,各国不敢轻举妄动,即使是答应援赵的魏楚军队也顾虑重重裹足不前举棋不定,魏王受秦王书信威胁,命将军晋鄙作壁上观,楚春申君的援军行 动迟缓,进至新中,战争已结束。近在咫尺的齐国按兵不动,不敢趁火打劫捞取好处。这几国都是受秦严重打击后军力不济军心虚怯而不敢积极援赵,这都是秦交替运用两种策略取得 的效果。
点评:
良马被食,秦穆公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杀了几个乡人,良马也不能复活,而且很可能激起民怒。顺水推舟的宽恕这些乡人不愧为最佳的选择,而最终的结果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进退有度,才不至进退维谷;宠辱皆忘,方可宠辱不惊。
秦公伯 前846年~前844年 在位2年
秦 仲 前845年~前822年 在位23年
秦庄公 前821年~前778年 在位44年
秦襄公 前777年~前766年 在位12年
秦文公 前765年~前716年 在位50年
秦静公 (又作竫公,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为秦文公之长子,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他在文公四十八年时去逝,赐谥号为竫公,并改立竫公之长子赢立(秦宪公)为秦公爵位继承人)
秦宪公 前715年~前704年 在位12年
秦出子 前703年~前698年 在位6年
秦武公 前697年~前678年 在位20年
秦德公 前677年~前676年 在位2年
秦宣公 前675年~前664年 在位12年
秦成公 前663年~前660年 在位4年
秦穆公 前659年~前621年 在位39年
秦康公 前620年~前609年 在位12年
秦共公 前608年~前604年 在位5年
秦桓公 前603年~前577年 在位27年
秦景公 前576年~前537年 在位40年
秦哀公 前536年~前501年 在位36年
秦夷公 (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秦哀公之子,被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史记》称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亦即他未曾成为秦国的正式君主。)
秦惠公 前500年-前491年 在位10年
秦悼公 前490年-前477年 在位14年
秦厉共公 前476年-前443年 在位34年
秦躁公 前442年-前429年 在位14年
秦怀公 前428年-前425年 在位4年
秦灵公 前424年-前415年 在位10年
秦简公 前414年-前400年 在位15年
秦惠公 前399年-前387年 在位13年
秦出公 前386年-前385年 在位2年
秦献公 前384年-前362年 在位23年
秦孝公 前361年-前338年 在位24年
秦惠文王 前337年-前311年 在位27年
秦武王 前310年-前307年 在位4年
秦昭襄王 前306年-前251年 在位56年
秦孝文王 前250年-前250年 在位1年
秦庄襄王 前249年-前247年 在位3年
秦始皇帝 前246年-前221
秦国历代国君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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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自襄公始为诸侯,文公驱戎立于岐山,春秋之世唯穆公可书,下面我从秦穆公开始说一下秦国诸位君主.
秦穆公 (?—前621)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视人才,其任内获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的辅佐,曾协助晋文公回到晋国夺取王位。周襄王时出兵攻打蜀国和其他位于函谷关以西的国家,开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为为西方诸侯之伯,遂称霸西戎。
公元前三五○年,卫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六点: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说:卫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商君列传》)。“开”就是开拓的意思。蔡泽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战国策·秦策三》)。“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就曾指出:商君“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①。“阡陌”是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是指每一顷田(一百亩田)的大田界,合起来可以总称为“封”。具体地讲,“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末句,徐铉本无,徐锴本有)。”唐代《一行算法》说:“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当作“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太平御览》卷七五○引)杜佑《通典》又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州郡典·雍州风俗》)可知这时“开通阡陌”,采用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制,用来分授无田耕种的农民,依然实行着“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度。早在春秋晚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已废除井田制,改用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这时卫鞅变法,该是吸收了过去赵氏改革的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时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还必须指出,卫鞅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是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即所谓“坏井田,开阡陌”(《汉书·食货志》);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后世有人说卫鞅“灭庐井而置阡陌”①。《秦律》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法律答问》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这条律文解释说:“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是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应该这样“盗徙之”,这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卫鞅这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地方官吏(《商君列传》),还设有县尉(《商君书·境内篇》)。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三四九年“初为县有秩史”(《史记·六国年表》),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从此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才正式确立。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统治,发展小农经济。《商君书·垦令篇》说:“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原脱“饰代者不”四字,从孙诒让校补),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就是说,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奸邪的官吏不敢玩弄花样,接替的官吏就不敢变更制度,犯了错误而罢黜的官吏就不敢掩盖其错误行为。《垦令篇》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民不劳”、“民不敖(遨)”,做到“农多日,征(征收赋税)不烦,业(农业生产)不败,则草(荒地)必垦矣”。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爱猫扑.爱生活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和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是在公元前三四四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传世有这一年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经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测定,商鞅方升的内容,秦一升的容积为二百零二点一五立方厘米。又据这个升的铭文,容积是当时尺度的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以此推算,
每立方寸的容积为十二点二五七立方厘米。再由此推算,当时秦的一寸是二点三零五厘米,一尺是二十二点零五厘米(参见本书第六章第四节的“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
(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初为赋”①,这是按户按人口征收的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也称“口赋”,为汉代“算赋”的起源。《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如果男子成年而不分家登记户口的,要加倍征收户赋。卫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②。当时卫鞅没有采取鲁国季孙氏那样“用田赋”(按田亩征赋)的办法,而采取按户按人口征赋的办法,这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杜佑指出这是“舍地而税人”(《通典·食货典·赋税上》);马端临也说,这是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商君书·垦令篇》说:“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误作“贱”,从孙诒让说改正)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情之民无所于食。”这是说,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家中养着众多吃闲饭的人,这对发展农业生产不利。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那末这些游荡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说明卫鞅采取这项措施目的之一,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的食客的数目。但是,征收口赋的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负担。卫鞅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就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农户,以便于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这种对不分家的成年男子加倍征赋的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给贫苦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汉代初年贾谊就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家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就是说,比较富裕的人民,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民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赘婿”了。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由于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部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部族地区,因而秦国残留的戎狄风俗是较多的。这时卫鞅按照中原的风尚、习俗把残留的戎狄风俗革除,目的还是在于加强统治。
公元前三四○年卫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卫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於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①,号为商君。
卫鞅的第二次变法,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结果太子也犯法了,卫鞅因此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①,于是遭到公子虔等人的强烈反对。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卫鞅“欲反”,秦惠王要逮捕他,他回到封地商邑发兵抵抗,出击郑(今陕西华县)。但因寡不敌众,被秦兵杀死于彤(今华县西南),并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卫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卫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秦惠文王驷:嬴驷当国之时,正是纵横之风大盛的时候.他的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商鞅,这个名字带给他的开始是屈辱,而后是由衷的钦佩;另一个就是张仪,这个自信只要有舌头就能征服天下的外交型相邦,秦国在他手中,平稳的过度了商鞅变法所留下的阶级矛盾,为秦国的开疆阔土展开了新纪元.
张仪一作张义(见十三年相邦义戈、王四年相邦张义戈、《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二等),原是魏公族庶支出身,曾游说楚王没有得志,路经东周而入秦,曾得东周昭文君的礼遇和资助。公元前三二九年来到秦国,正好楚威王攻魏,张仪游说秦惠王出兵帮助魏国,于是以新得皮氏的“卒万人、车百乘”支持魏作战,因而魏楚大战,魏打败楚于陉山,秦因而得以顺利地接收河西地区(《韩策二》公孙昧谓公仲谈及此事,《韩世家》襄王十二年有相同记载)。公元前三二八年秦使公子华(一作公子桑)与张仪围攻魏的蒲阳(今山西隰县),攻取了,却请秦王归还给魏,又请秦王使公子爵作为“质子”送到魏国,这是张仪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张仪前往魏国劝说魏惠王“不可以无礼”,魏因而把上郡十五县连同少梁在内献给秦国,秦惠文君因以张仪为“相邦”,把少梁改称为夏阳(《史记·张仪列传》)。就在这年秦打败赵将赵疵,取得蔺(今山西离石西)和离石(今山西离石)。次年秦又把焦、曲沃及皮氏归还魏国①,这是张仪进一步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并准备下年秦惠文君称王。
公元前三二六年秦“初腊,会龙门”(《六国年表》,《秦本纪》只作“初腊”)。腊祭是冬季酬谢有关收获的鬼神的祭祀,具有庆祝丰收、慰劳劳动人民的意义,这是个群众展开娱乐活动的节日,男女齐集,全国人民热烈参与的。这年秦开始举行腊祭,并在龙门(今陕西韩城东北)集会。龙门是黄河上游的神圣之地,两岸峭壁对峙,形如阙门,传说为夏禹治水时所开凿。黄河上游原是河宗氏等部族“游居”之地(见《穆天子传》),从这年起,举行腊祭而在龙门集会,有其特殊意义。因为秦新得河西郡和上郡,这一带原是游牧于黄河上游的戎狄部族的“游居”之地,秦要和这些戎狄部族友好相处,借此可以联欢。此后六年(秦惠文王更元五年)“王北游戎地至河上”(《六国年表》、《秦本纪》作“王游至北河”,《正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这就是秦和河上戎族相处友好的结果。后来秦昭王二十年又到上郡、北河(《秦本纪》)。秦这个“初腊,会龙门”的设施,主要目的就在于巩固新得河西郡和上郡的统治,加强与周围游牧的戎狄的联系。
公元前三二五年四月戊午(初四)秦惠文君举行称“王”的仪式,按照齐、魏“会徐州相王”的先例,邀请魏、韩之君入秦朝见,推尊秦君为王,同时秦王也承认魏、韩二君的王号,而且魏韩二君还当场为秦王驾御作为称王标识的坐车,如同魏惠王在逢泽之会称王那样的“乘夏车,称夏王”①,以前逢泽之会有泗上十二诸侯参加朝见;齐魏会徐州相王,除了魏、韩之君参加外,也还有许多小国参加朝见。估计这次秦君称王的仪式上,也还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后汉书·西羌传》说:“秦孝公立,威服戎羌,使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朝周显王。”秦孝公时既然有太子驷率许多戎狄之君朝见天子,这时太子驷(即秦惠文君)自己称王,当然必须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上年的“会龙门”,必然曾招徕许多戎狄之君参加,为此次称王仪式作好准备。张仪这样推尊秦惠文君为王,同时又承认魏、韩两君的王号,具有巩固秦与魏、韩连横作用。
长平之战,也是近交远攻的典型战例。秦越过魏、韩与赵决战,消灭赵军主力的绝大部分, 长平战后秦军围攻邯郸,赵频频求救,各国不敢轻举妄动,即使是答应援赵的魏楚军队也顾虑重重裹足不前举棋不定,魏王受秦王书信威胁,命将军晋鄙作壁上观,楚春申君的援军行 动迟缓,进至新中,战争已结束。近在咫尺的齐国按兵不动,不敢趁火打劫捞取好处。这几国都是受秦严重打击后军力不济军心虚怯而不敢积极援赵,这都是秦交替运用两种策略取得 的效果。
点评:
良马被食,秦穆公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杀了几个乡人,良马也不能复活,而且很可能激起民怒。顺水推舟的宽恕这些乡人不愧为最佳的选择,而最终的结果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进退有度,才不至进退维谷;宠辱皆忘,方可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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