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违法多收供热费?济南时报,生活日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谁敢给他们曝光?

热电公司可以把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视为已安装供热设施。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用户可以视为已安转供热设施因为热电供暖用户和非热电供暖用户都是通过大... 热电公司可以把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视为已安装供热设施。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用户可以视为已安转供热设施因为热电供暖用户和非热电供暖用户都是通过大气贯通的,所以也享受了供暖,可视为已安装供热设施也可收取暖气费。这种理论是不是强盗理论?可以违法多收供热费吗?谁改管?管不管?
物价局经市政府批准明文规定:(四)计价面积。1、阳台供热费收取标准: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供热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用热户面积进行核实,下一个供热季按核实后的面积据实收费。各报和其他新闻媒体也公布了收费标准。我们是天桥区湖滨苑小区用户,阳台是封闭式阳台且未安装供热设施,阳台和厨房之间也有隔离墙,完全属于应该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的规定标准,可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不按规定执行,怎么办?他们的理由是我们的阳台和厨房之间有的没按门,属于贯通式的,不给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按全费收取,按了门即便敞开或是以后卸了门他们也不管了。没按暖气设备可视为按了,问其依据,说是他们制定的,再不明白可以找上级反映。这合不合法?即便他们真制定了这一条,我们也不完全是贯通式的,阳台和厨房之间还有隔离墙,即便按了门,敞开了门不也是贯通了吗?不贯通怎么进出?我们小区里的一些老年人为此都气病了,直问还有没有地方讲理。现在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任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事都应得到治理。希望各贵报能给咨询一下市物价局或有关部门或律师,他们的做法合理合法吗?应该及时纠正吧?该曝光的一定要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保护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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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fazhe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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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山东商报有一篇评论文章写得很好“维护公权之信,须有“断指”气魄”说的是上海“钓鱼执法”黑幕终于大白于天下。这一天,我们知道迟早会到来,正如断指自残力辩清白的孙中界所言:“坚信着这一天终会到来”。我们如此坚信,是因为黑白不可能永远颠倒。
  依法治国,是写入宪法的基本国策。既列入国策,也即意味着,在我们这个国度,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任何公职机构和人员,须时时以法律作为标尺,检省自身作为。
  “钓鱼执法”的恶劣之处就在于,它极大地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如同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前段时间在广州给近千名政府机关人员培训时所说,“如果连法律都得不到执行,怎么能寄希望一个领导人的讲话,一个基层政府的承诺,让老百姓相信呢?老百姓看到的是基层政府经常不执行法律,关键的时候你却要老百姓来相信你的话?”
  好在,上海市还能知耻而改、还能自我纠错,叫停了“钓鱼执法”。但是,此事并不能一个道歉就能了结,反思还应继续。 有关各方要深思为什么“钓鱼执法”会存在,为什么会对“钓鱼执法”见怪不怪?还有,上海市还应给公众一个交代,在过去几年间究竟以“钓鱼执法”的名义罚了多少款、收了多少“黑心”钱?它还必须作出足够严厉的问责,以惩诫敢以身试法之徒。
  当然,“钓鱼执法”绝非仅存于上海一地。但愿,这桩丑闻能给那些漠视法律之机构及人员以警醒。这也是一个警示信号,提醒我们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也应当借机梳理下自己的辖区或部门是否也存在类似行为。
  孙中界为了一个清白的结果,以刀为器自断手指,这是血的代价。而政府部门为维护公权公信力,也必须有敢于“断指”的魄力,也必须有敢于与一切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大手笔。
  让我们感谢孙中界,感谢这位好公民的抗争。好多人遭受钓鱼后,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忍气吞声。我们也理解他们的选择,毕竟“屈死不告状”曾经是老百姓无奈的信条。
  让我们记住泪流满面的孙中界,记住这位为清白而不懈抗争的公民。我们更愿告诫手握公权之人,一定要慎待权力,权力随意越界就难免造就“孙中界”。
  记住,每一个公民,都不应做流泪的孙中界。
  来源: 山东商报 2009-10-27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敢违反市政府,物价局规定,欺瞒新闻媒体和用户,多计算收取供热费损害群众利益
  ,这就说明仍有些领导干部等连法律都不到执行,希望他们能早日自醒,纠正自己制定的不符合物价局规定的供热收费标准,别损害群众利益!
  从以上物价局文件和报纸上看,都说: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没有一处说是可以收全费的,实际收取中却很多用户收了全费,问的时候才说是阳台如果与厅室贯通的,没安门的一律收全费。这执行的是供热管理办公室的文件。
  从物价局下发的济价格字[2008]113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看是让 (济南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供热单位 )执行 物价局文件的,也应该是严格执行的,因为此文件是(经依法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给供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供热单位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要依法查处。所以说 供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供热单位应该是严格执行不能再变更增加条款的,本来阳台收费已细分为三种情况,供热管理办公室又增加了一条,这一条把应该收50%的按全费收取了,损害了用户利益,应是强加的一条。这使 供热单位收费遇到很多不解,供热单位
  也没办法,因为责任其实不在他们。物价局下了通知,责任也不大,只使监管还不够。经过分析看来,这责任就该是供热管理办公室负了,工作有失误,也该承担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和增进政府的公信力,关键还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也热切希望市政府,市长,物价局能督促监管他们,给老百姓的最好交代。让群众相信政府!让每一个公民,用户满意。

  昨天商报终于揭出:全价还是半价,两政策“顶牛”,市民犯迷糊
  来源: 山东商报 2009-11-06 济南新闻·焦点
  商报济南消息 目前省城不少新建小区的户型都出现了卧室或者客厅与阳台直接贯通,近日本报联动问暖热线接到不少反映贯通式阳台如何收费,到底是按照半价还是按全价收费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贯通式阳台为何不按半价收费
  住在世纪佳园的李女士致电本报联动问暖热线,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家的房子是三室两厅两卫的新户型,其中,一个大卧室和阳台是贯通起来的,中间没有明显隔断。“虽然没有明显隔断,但房产证上明确标示着这是阳台,这种情况下阳台收全价合理吗?”李女士感到很疑惑。无独有偶,家住省城东部的伍先生也表示,他们家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将卧室和阳台之间打通了,让房子显得畅快一些,但是供热企业却按照阳台面积的全价来收费,并不是按半价来收费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省城不少新建楼房的户型,都是客厅直接与阳台贯通,或者卧室和阳台贯通,这种情况下的阳台到底应该按照全面积收费还是按照全面积的50%收费呢?
  物价局:
  封闭阳台无采暖设施按半价
  济南市对于阳台供热收费是如何规定的呢?济南市物价局2008年曾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08]113号,其中明确规定了阳台供热收费标准为,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
  “既然物价局文件有明文规定,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暖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采暖费,为何贯通式阳台就全额收取呢?”李女士对此颇不理解。
  供热办:
  贯通式阳台视为安供暖设施
  记者采访的供热企业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贯通式阳台收费问题,济南市供热办曾下发《济供热办字[2009]2号》文件,“居民住宅封闭阳台与厅、室之间贯通的,应当视为安装供热设施的封闭阳台”。也就是说,贯通式阳台要按照阳台的全面积收费。
  商报虽没最终说出该执行谁的标准,但应该问供热企业有关负责人一句:物价局文件下发给了供热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供热单位,并告知是经依法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要依法查处。他们不明白吗? 其实责任就在供热办,看他们能不能有勇气承认错误了,不承认也会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
yaohufa12345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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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今天有一篇采访文章写得很好要个案纠错更要完善制度
反思“钓鱼执法” 本报记者专访山大法学专家
来源: 山东商报 2009-10-28 重点新闻
其中有一段采访是如何修复公信?

要看具体行动 依法行政最重

山东商报:从各种渠道看对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反馈,都在表达不满,但是对于问题的解决鲜有发挥,处于只破不立的状态,您对此怎么看?

李卫华:要解决这个矛盾,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套完善。比如,放宽出租车的准入门槛,使出租市场更多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减少行政手段的调控。再如,健全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使人们能够便捷地乘车和运输。缺乏了市场,“黑车”自然不禁而止。还有,公共财政分配机制也要有所调整,要彻底实现“收支两条线”,既要杜绝“坐收坐支”,也要防止“返还罚没款”成为执法部门的利益驱动,防止行政执法异化为“自利执法”。

山东商报:这也是一个重建政府公信力的时机,您认为当地政府怎样做才能修复受损的公信力呢?

李卫华:“钓鱼执法”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最大破坏。要树立和增进政府的公信力,关键还是要严格依法行政。有关政府机关要从这个事件中汲取教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追求“看得见的正义”,这才是给老百姓的最好交代。记者 肖明君

李卫华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 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现在还真是存在不少领导干部连自己行业的行政法规政策都不清楚,为了利益驱动“自利执法”,这样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吗?所以要树立和增进政府的公信力,关键还是要严格依法行政。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及热电厂有关领导,也应该从中汲取教训,纠正不符合物价局规定的供热收费标准,让每一个公民,用户满意。也热切希望市政府,物价局能督促监管他们,给老百姓的最好交代。让群众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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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ba99
2009-11-02 · TA获得超过26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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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法治社会,别老是指望媒体曝光了,即使媒体不痛不痒的报道了,人家热电公司置若罔闻不予理睬,您又能如何?看你说的有理有据,建议消消气,走诉讼程序,是非曲直,自有公断,这样才能真正维护个人权益,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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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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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集体诉讼,只要你有高层次的立法文件,能说明公司的规定是违法违规,法院立案就算是你赢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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