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的进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10月18日一辆中型货车在转弯时,可能由于车速过急,将在路边下班途中骑自行车的夏某撞飞,肇事司机X某速将夏某送往XX医院,可是由于头部受伤严重...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10月18日一辆中型货车在转弯时,可能由于车速过急,将在路边下班途中骑自行车的夏某撞飞,肇事司机X某速将夏某送往XX医院,可是由于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过都被马路上的监控设备拍摄到,交警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

肇事司机最初态度还好,至少他没有当场逃逸,也表示愿意赔偿。但不久后肇事司机的态度变得极为恶劣:表示除了保险公司赔偿的11万之外,自己没钱不赔偿一分钱,也不怕打官司。很显然肇事者之所以态度强硬是因为背后有人撑腰,其表哥是当地法院的领导,在这件事上完全可以一手遮天。肇事者很有可能逍遥法外。我想说的是这个肇事司机在6个月前曾经撞残了一个人,请问这样的司机不受到惩罚,难道不是对路上行人生命的藐视吗?

比较欣慰的是在事故责任的判定中交警没有昧着良心偏袒企图贿赂他的肇事司机。可当地的好心的官员说这官司不好打,看来那个表哥法院主任很有势力啊。。。

本人不懂法律,希望好心的专业人士可以给点意见,死者家属要怎样才能维护死者的权益,得到公正的裁决?
接下来的法律程序要怎么走?
如果地方法院判决不公正的话,可以告到市级法院或者省级法院吗?程序是怎样的?
方法有效一定追加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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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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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伤害不明显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提起诉讼时,应当将车辆所有人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3,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
(1)原告身份证明;
(2)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由原告签名并注明日期;
(3)证据及证据清清单,应针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交相关的证据。
4,交通事故赔偿依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可以要求赔偿的包括:
(1)车辆损失;
(2)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5,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民通意见》规定:
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尚尧律师
2025-08-1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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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_bao_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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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的话,如果交警好心,可以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和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两项铁证就足够了;或者只要责任认定书就行了,因为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具有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的,法院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以交警的认定为准,不作另行认定,也无权另行认定。
  判决嘛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包庇现象总会有的,但是各地司法状况不一样——如果严重点,可能除了保险公司的钱就不赔了;如果司法好一点,钱是一定要赔的,多少的问题罢了。
  至于程序嘛,可以申请回避,在起诉并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其中会告知审判人员)后提出回避申请,通常只能申请他的表哥回避,但是因为他表哥不是个普通法官,是个有职衔有一定权力的人,所以可以援引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事项的兜底条款(具体法条可以自己查,在民诉法回避那一章,很好找的),要求所有职位低于他表哥的人都回避,如果法院驳回,可以申请一次复议,复议驳回就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不受理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会裁定回避。
  但是光申请回避是不够的,因为只要在该法院审判就一定会有所偏袒,但是除非是该法院法官被告,否则一般不构成全体回避,所以如果觉得审判还是有所不公,而且于应付赔款出入较大,可以再次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刚才那个如果上诉是指对回避这一程序问题的上诉),上诉状中应认为法律适用有误,上诉法院一般会开庭重审(程序有误的上诉只能是发回重审;事实认定有误的上诉一般发回重审,也可直接审理;法律适用有误的上诉可以发回重审,但通常会直接审理),应该就不会有太大的偏袒了。
  建议你还是找个律师比较好。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有问题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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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255abc
2015-10-22 · TA获得超过13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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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案在刑事上,因为对方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之规定,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处罚。无论如何,一旦交管部门立案调查,必然会给受害人一个交代,否则就为违法行为。

其次,在民事赔偿上,本案较为特殊,因为死者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以可以拿到的是两个方面的赔偿,一方面时来自于死者的单位,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属工伤赔偿;一方面来自于肇事者一方,依据为人身损害,属侵权赔偿,基本为死亡赔偿金。两个方面的赔偿在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死亡赔偿金上可以双重赔偿。本案赔偿事实上除了应当集中在肇事司机一方,还应当把重点集中在单位一方,因为初步判断肇事者一方赔偿的只是死亡赔偿金项目,而单位那方赔偿的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因抢救产生的相关费用。

对于你说的起诉公正问题,首先您是否已经起诉,交通事故案件根据规定受诉法院为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可为肇事者、保险公司、死者单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受理案件的法院不适宜管辖案件,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如果能证明本案有这种情况,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处理。相信如果属实,法院也不会置之不理,徇私枉法。

还有,我国的诉讼制度包括一审制度,二审制度,还有再审制度(此外还有上访制度等),都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层层的保护为当事人提供了巨大的法律保障,如果因为觉得不可能有一个好的结果而不去尝试,未免消极情绪出现得太早,要知道,我国的法治在日新月异的进步之中。

本案涉及的法律内容较大,当事人最好找一个专业点的交通事故律师对案件进一步的介入。如果当地律师不行,可以跨区域寻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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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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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专业律师,起诉。

如果在当地很有势力,判决不公正也可以上诉,有亲戚关系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还可以申请回避么

证据的话 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录像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

话说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都可以定交通肇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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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2e4de6d2f
高粉答主

2009-10-31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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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这个情况建议找个律师去起诉,地方法院不公正可以去上一级法院。

有些法律事件你们作为当事人解决不了,只有由专业人士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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