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身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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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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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的高曾祖以上是从米脂无定河以东的李家站(李继迁寨)迁出的。背井离乡,为无可奈何之举。迁于何处,肯定要做周密打算。其中迷信的说法颇具导向作用。于是,李氏高祖定居在地广人稀的河西三峰子附近的长峁鄢,(住处叫长梁湾,时人称古庄窠。)果然日子一天胜似一天。史料中所说的“承担里役,为朝廷养马户”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宋时,米脂马湖峪叫马户川。从名称上看,是朝廷战争和苦役用马的繁殖基地,沟内多为养马户。李氏一家应属其中一户。既为基地,定要投资。据此,养马户除温饱有保证外,搞得好还会略有盈余。李自成的祖上身为农民,客居异乡,除勤劳耕作以外,对朝廷养马的差事定会尽心尽力。因此而发迹,也是情理中的事。仅当年边大绶掘墓时带领衙夫百十号人,看到“贼庄园……,晚上就在贼旧窑中向火”,足以说明李家当时决非一般农户可比。

  离长峁鄢不远处的牛心山,有一处窑洞遗址,人称闯王窑或揽工窑。传说那是自成当年给人揽工时住过的窑洞。其实那里的大片土地应该都姓李,那些窑洞只不过是春种秋收时的临时住所或者是长工们住的地方。就现在的古庄窠,远远望去,也是一片葱茏。近看虽是一面荒坡,依稀可闻当年丰衣足食的味道。那一口无人饮用的枯井静静地蹲在那里,似乎默默地守望着往日的家园,期盼主人的回归。

  知者千虑,必有一失。成也养马,败也养马。假如李自成的祖上不要给朝廷养马,假如他们的日子过得不是那么好,仅凭横山山脉阳坡上广袤的土地和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过一种平常的日子是完全可以的。坏就坏在养马上。按照历史惯例分析,养马的结果,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李健侯先生在《永昌演义》中讲道,李守忠应是一个粗通文墨的人,懂得阴阳风水之类学说;或者说他有足够的资本请一位风水先生,踏遍远山近水,寻觅冥葬佳城,尽数购买土地,并栽下千余树木。墓地叫黑峰子,现名老坟塌。山形地势如同一只匍匐在地的巨龟,气势磅礴。祖坟名曰“独占鳌头”。现已残缺,呼吁保护和维修!

  综上所述,李自成的出身不是很苦,而是破落后的富裕。如果真是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贫困农民,李守忠绝对买不起广约数亩的墓地,也娶不起年轻的后老婆

李自成青少年时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从孕育这个孩子的复杂过程不难想到,李自成打一出生,就享受到一般陕北农民的孩子享受不到的待遇。悉心的照料,加倍的呵护不说,就现代人讲,爷爷疼孙子要比老子疼儿子的程度高不知几个档次
。俗话说,虎老吃儿子,人老惜儿子。李守忠老年得子,不但比爷爷疼孙子更高一筹,而且在这个小人身上寄托着复仇的希望,那疼爱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况且他还有几代人积攒下来的所剩无几的家当,他宁可把它全部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以在李自成还不懂事的时候,溺爱、娇宠就紧紧地围绕着他,牢牢地伴随着他,与众不同的意识早早的就在他心中扎根、发芽、长大。一个骄横、拔扈、霸道、奢侈的性格就这样形成了。

好吃懒做是父母惯下的毛病,争强好胜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加上身边还有一个年纪相仿的侄儿李过陪伴玩耍,自成哪能走进书本?此时的李守忠,继妻新丧,家底将空,儿子又不成器,处境十分困难。但“望子成龙”这一信念时刻不倒。他说,“黄来儿后当富贵,其如玩戾何?”(见《揽胜》)即便是调皮捣蛋,他也认为是优点。读书不成,就逼他放羊。可自成偏偏能使羊群像五丞四相一样,分班两行,听从他的调遣,放羊时在山峁上睡大觉;叫他出去挖野菜,他却和一群伙伴土堆上玩“坐朝”,众人对他三拜九叩首。稍长,又叫他去打铁、饭馆当伙计等等,均一事无成。唯独对耍拳弄棍乐此不彼。无奈守忠只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了。于是这小子便和一班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青皮光棍混在一起,滋事生非,吃喝嬉闹,全不把忧愁放在心里。李自成生来相貌魁梧,臂力过人。好在其秉性刚直,从不无故欺人,“凡遇乡间不平之事,总好替人出头,所有的光棍好汉都被他打得甘拜下风,自然一齐推他为首。”(李健侯《永昌演义》)所以,不能说当年李自成就是现时农村的“庄害”、“村盖子”一类地痞,也可以说是一个横行乡里、人见鬼不挨的角色。李自成放荡不羁。叔侄(侄儿李过)俩直把所剩无几的一点家当闹腾的一干二净,方才无计可施。

眼看家当消耗殆尽,眼看自成渐已长大,不得已,李守忠竭尽所有为儿子娶了一房媳妇,好叫他安心过日子

陕北有句古语:老子不死儿不大。
那年冬,天寒地冻,父子俩一起贩瓷。走在半道上,父亲不小心掉下上岗,不幸身亡。这对李自成的打击是非同小可。

这人更是无人管束,迹于乡里,众人都惧怕他

更为糟糕的是,他媳妇在自成外出返回期间,与人私通,被自成当场拿获并一刀捅死,因此而当啷入狱。

李自成的成熟,是在他经历了家庭的彻底衰败,父亲的突然死亡,加上驿卒下岗被精简回家,婚姻破裂的命案等等变故后,逐步形成的。假如没有这些变故和打击,假如父亲仍然拥有万贯家财供养他,说不准李自成到老也是大山深沟厉的一个泼皮混混,顶多当一个山大王而已。
匿名用户
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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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1606-1645),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原名鸿基。称帝时以西夏党项族李继迁为太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 童年时给地主牧羊(一说家中非常富裕),曾为银川驿卒。崇祯二年(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有识略。八年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声望日高。次年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十一年在潼关战败,仅率刘宗敏等十余人,隐伏商雒丛山中(在豫陕边区)。次年出山再起。 十三年又在巴西鱼腹山(腹一作复)被困,以五十骑突围,进入河南。其时中原灾荒严重,阶级矛盾极度尖锐。李岩提出“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散布“迎闯王,不纳粮”的歌谣。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农民战争中的主力军。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襄阳称新顺王。同年,在 河南汝州(今临汝)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西安。次年正月,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由于起义军领袖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迫害吴三桂的家属。逼反吴三桂,满清贵族入关,联合进攻农民军。他迎战失利,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永昌二年(1645年)在湖北通山九宫山考察地形,李自成神秘消失,李自成余部降清后,又反叛满清,继续抗清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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