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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6)×7=140千克
140÷(1-1/8)=160千克
260-160=100千克
甲桶原来有160千克,则乙桶有100千克。
140÷(1-1/8)=160千克
260-160=100千克
甲桶原来有160千克,则乙桶有100千克。
追问
能告诉我思路吗 阿笨
追答
分完后,根据甲乙的比,也就是相当于平均分了7+6=13份,甲7份,乙6份
260÷13=20千克
求出每份
20×7=140千克,求出分了后甲桶的数量
现在的也就是原来的(1-1/8=7/8),所以140÷7/8=160千克,求出甲桶原有的
260-160=100千克,就求出了乙桶的
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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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7+6)
=260÷ 13
=20
7*20=140
140÷ (1-1/8)
=140÷ 7/8
=160
260-160=100
甲乙分别是160千克,100千克
=260÷ 13
=20
7*20=140
140÷ (1-1/8)
=140÷ 7/8
=160
260-160=100
甲乙分别是160千克,1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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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两桶油总重不变(共13份)。
最后,甲是7份,原来就是:7÷7/8=8份;乙就是13-8=5份
所以,甲:260÷13×8=160;乙:260÷13×5=100
最后,甲是7份,原来就是:7÷7/8=8份;乙就是13-8=5份
所以,甲:260÷13×8=160;乙:260÷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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