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皇帝死后什么样的妃子需要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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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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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死后,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妃子陪葬。这些妃子将成为太妃,根据自身职位,享受不同的待遇。

在史料中,各级太妃一律记作“皇太+妃嫔封号+妃嫔等级”,清制,对皇帝的祖父或父亲多遗留的妃嫔分别尊为皇贵太妃和贵太妃等。清代的常在和答应通常不受晋封。

当然晋为太妃的前提必须是新皇帝是先帝的下一代人,如果两人同辈(如同治帝和光绪帝),自然是无法成为太妃了,只能在原来的地位上晋一、两级而已。

太妃的政治地位几乎等于零。如溥仪的三位太妃(原同治帝的淑慎皇贵妃、瑜妃,原光绪帝的瑾妃)之外,其他的都无从控制皇帝、亲王或郡王。也无权利管辖后宫。

扩展资料:

虽然,满人入关之后,没有一个妃子陪葬。但是入关之前,有一个妃子陪葬,她就是著名的阿巴亥,多尔衮的生母,努尔哈赤的妃子。

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传达所谓的“帝遗言”,强迫阿巴亥从先帝之命而殉葬。不过这是皇太极处于自己的政治目的,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毕竟满族一向有兄死弟娶嫂,父死儿娶继母的传统。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阿巴亥

百度百科——太妃

孔雀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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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制度起源于夏商,在中国历史上屡废屡用,在明英宗驾崩前,就下旨禁止殉葬。但到了清初,殉葬制度再次启用。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志铭》谈及有关上疏奏请禁止殉葬的内容:「有请复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体。大略谓『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
史书上也有两则记载清世祖死后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谦《康熙东华录》说:「顺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谕礼部:『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追封为贞妃。』」又载:「顺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达哈哈番侍卫傅达理随殉世祖,予祭葬,谥忠烈。」从此以后,史书上就不见有关以人殉葬的记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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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苞
2014-08-26 · TA获得超过21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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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从前确实有过殉葬的习俗。但是对于殉葬人选也是有要求的,一般殉葬的都是没有子女的妾室,偶尔也会有没有子女的嫡妻,但是很少。

努尔哈赤死的时候,皇太极地母亲孟古大妃早已去世多年,当然,即使她没死,也不会让她殉葬。至于多尔衮的母亲阿巴亥,她当时的位分是大妃,相当于后来的皇后,而且有育有三个儿子,不管怎么说,也不应该殉葬。至于她最后之所以会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政治冲突的结果。因为如果她不死,就会成为皇太后,而她与自己的三个儿子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因而威胁到了皇太极的地位。所以,皇太极若想在当时权力继承十分混乱的情况下稳固自己的势力,就必须除掉阿巴亥,这也是大妃最终殉葬的根本原因。

因为本身殉葬制度就存在着不合理,且不文明的因素,满族在入关后基本接受了汉族的文化,加上入关以后清朝皇室帝位继承制度已经完善,基本不会出现因皇位继承不清晰造成的纷争,所以殉葬制度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些先皇帝的妃子虽然没有死殉,但实际的境遇却真的算是活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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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t欣可
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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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和之前的朝代不同,没有规定需要
陪葬,但是帝王在临
前可以选择
陪葬,当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另外就是像多尔衮的母亲
,是被
等人强迫陪葬,这种情况也是少数。所以说,清朝差不多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陪葬习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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