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单位要求三个月后才能离职,这合法吗?
我在单位工作了2年零8个月,现在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说必须干满三个月才能走,如果提前走了,扣我的三个月工资不发,而且到现在公司都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交劳保。我想问我可以...
我在单位工作了2年零8个月,现在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说必须干满三个月才能走,如果提前走了,扣我的三个月工资不发,而且到现在公司都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交劳保。我想问我可以提前走吗?如果我走了单位不发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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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一个月后还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一年后还没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离职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满一个月后,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到一个月也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公司扣你工资,属于克扣职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如果真的发生了,建议你到当地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
2、离职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满一个月后,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到一个月也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公司扣你工资,属于克扣职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如果真的发生了,建议你到当地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如果申请仲裁的话,我又没有合同,没有什么证明在这公司干过,能要回工资吗?
追答
工资证明,你到仲裁委去问问需要提供什么,我也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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