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最多可以扣多少分
C1类驾驶证最多能扣11分。C类驾照实习期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会有事,不会延长实习期。若其扣分满12分则需要去参加学习和考试。
A、B类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超过6分,延长实习期一年,延长的一年内再被扣分超过6分,直接注销。不是实习期的一旦扣分则需要去参加学习和考试。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版),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最多12分,12分及以上驾照将被暂扣,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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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
3、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1、驾照最多可以扣12分。
一本驾照最多可以扣12分。未满12分的,按领证日期计分清零。
2、C1照1年,也就是“一个记分周期”最多扣11分,可以不去参加学习、考试。
3、扣分满12分就要被“暂扣”驾驶证,并且在15日内到交管部门参加学习、考试。
4、无论是哪一种驾照,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都要到当地的交管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和考试。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驾驶证记分周期计算:
该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参考资料:驾驶证_百度百科
C1照1年,也就是“一个记分周期”最多扣11分,可以不去参加学习、考试。扣分满12分就要被“暂扣”驾驶证,并且在15日内到交管部门参加学习、考试。
无论是哪一种驾照,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都要到当地的交管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一、关于驾驶证实习期
从拿到驾照之日算起,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例如:2017年6月27日拿证,那么实习期就是到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你的驾驶证就自动升级为6年有效期。
二、实习期内怎么扣分:
1、扣1-11分:先交纳罚款,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后驾驶证自动恢复到12分;
注意:实习期内并没有特殊的扣分规定,都是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违章行为进行扣分的。
2、扣满12分: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意思就是你要重新去驾校报名,通过四个科目的考试,重新考取驾照。
注意:延长实习期只针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才会将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扩展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2、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5、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