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代理和校内编制的区别 30
1、福利待遇区别
高校人事代理福利待遇差。
高校需要为人事代理人员数纳“五险一金”和人事代理费,相对增加了用人的成本,许多高校为减少用人成本,会降低代理人员的工资。
有的高校实施人事代理人员与同类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但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实际收入还是低于同类在编人员,并且在生活补贴、子女入托、医疗保险等方面不能仿到与在编人员等同。
2、学历晋升区别:
高校人事代理学历晋升难。许多高校规定人事代理人员在聘期内不能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学习,不能服销攻读学位的相关用,甚至有的学校对人事代理人员晋升学历的诉求不予回应。
3、职称评聘区别。
高校的专任教师系列、研究员系列、辅导员系列等职称系列的职数数有限制,当面临某一系列职数紧时,高校往往优先考虑校内的在编人员,或对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制度,评而不聘,不能兑现相应的福利待遇。
4、职务晋升区别。
高校在培养和选拔干部时也更倾向于编制内人员,甚至某些岗位不允许人事代理人员参与竞岗,造成人事代理人员的职务晋升渠道不畅,个人发展前景不明朗,极大地挫伤了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定义不同。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存在意义不同。
人事代理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
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般为非公务员序列的事业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事业编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3、适用范围不同。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