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后被判刑的公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被判刑的公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办理领取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达到退休年龄时,应当按现在的身份和条件办理退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
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扩展资料:
并轨必要性
(一)从根本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不相符。
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
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明显侵犯了养老公平权。
特别是由于实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造成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状况,这些都是有违宪法精神的。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在2009年答记者问时也对现行制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和企业一样,个人应该缴费,其他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都应该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来制定。”
而现行双轨制却是企业缴费,机关不缴费;缴费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费的反而比缴费的高出几倍,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显不在一个平台上。
这种不合法规的状况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否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
实行养老金并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也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决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达到退休年龄时,应当按现在的身份和条件办理退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所以养老金并轨后被判刑的公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可以领取养老金。